关于参加《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1-07-12 18:3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住〔2011〕9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计单位:
  为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由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设报共同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活动。现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建办保〔2011〕4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竞赛方式
  鉴于本次活动参赛方案报送截止日为7月31日,时间紧迫,我厅不统一组织上报。各设计单位可按照建办保〔2011〕41号通知要求,自行选择上报方案,直接邮寄或递交部组委会办公室。
  二、推荐方案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各类保障性住房可以按类别分类设计,也可以将不同类别保障性住房进行组合(配建)设计,具体建筑面积控制条件如下:
  1、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3、公共租赁住房: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0㎡,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6㎡。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参加竞赛设计方案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
  三、其他
  参加我厅组织的2009年优秀廉租住房设计方案、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户型设计方案的参选项目,仍然可以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请各设计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踊跃参赛,参赛方案报送后请将竞赛的设计方案题目、作者名单汇总后,告知(传真)我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住房保障处:方健民 电话 0591-87609235
  传真 0591-87538055
  勘察设计处:郑忠双 电话:0591-87611990
  附件:《关于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建办保〔2011〕41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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