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计单位:
为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由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设报共同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活动。现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建办保〔2011〕4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竞赛方式
鉴于本次活动参赛方案报送截止日为7月31日,时间紧迫,我厅不统一组织上报。各设计单位可按照建办保〔2011〕41号通知要求,自行选择上报方案,直接邮寄或递交部组委会办公室。
二、推荐方案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各类保障性住房可以按类别分类设计,也可以将不同类别保障性住房进行组合(配建)设计,具体建筑面积控制条件如下:
1、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3、公共租赁住房: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0㎡,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6㎡。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参加竞赛设计方案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
三、其他
参加我厅组织的2009年优秀廉租住房设计方案、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户型设计方案的参选项目,仍然可以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请各设计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踊跃参赛,参赛方案报送后请将竞赛的设计方案题目、作者名单汇总后,告知(传真)我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住房保障处:方健民 电话 0591-87609235
传真 0591-87538055
勘察设计处:郑忠双 电话:0591-87611990
附件:《关于举办2011﹡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建办保〔2011〕41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