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保障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3-02-26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住函〔2013〕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保障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安排今年工作计划时参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6日

福建省住房保障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的要求,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以考评通报、督查检查、约谈问责等为手段,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建设品质、规范分配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从项目建设到后续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责任目标。
  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建设进度
  (一)明确年度责任目标。今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在与9个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督促各设区市与所辖县(市)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建立项目档案;推进项目公开,做好年度建设项目网上公开,施工现场公开。启动运行“福建省住房保障网”门户网站。
  (二)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间节点。3月底前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今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以上。同时,着力抓竣工,抓配套,尽快交付使用。
  (三)建立月考评、月通报制度,重点落实年度计划投资、开工、基本建成、配租配售等考核指标,增加政府投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情况考评通报,规范通报格式,完善目标动态跟踪管理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加大监督检查。继续实施巡查制度,3月份开展2010年前未竣工项目专项督查,并检查今年项目落地情况,7月份组织项目建设进度巡查,10月份组织全面开工完成情况、基本建成情况巡查,年终组织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巡查。结合纠风专项整治,会同省发改、财政、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开展检查。重点跟踪滞后项目、滞后市县,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
  (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集中成片、非成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以及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改造,开展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
  二、着力提高品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下大力气推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谐人居”建设,在9个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召开“和谐人居”建设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以“和谐人居”建设为载体,命名表彰一批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着力住房保障试点,在晋江、南安、永安、长汀四县(市)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召开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各具特色的住房保障供应。
  (三)配合相关处室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安全、推广绿色建筑等。
  三、以资金用地为重点,落实要素保障
  (一)配合省财政、发改等部门做好资金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廉租住房、中央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与资金安排。
  (二)积极争取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召开金融单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座谈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配合国土部门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及早统筹谋划2014-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四、加强分配管理,提升配租配售率
  (一)严格准入审核。以确保分配公平为重点,加强住房与收入状况审核,推行收入状况联合审核机制。
  (二)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2013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把城镇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已出台保障管理办法的设区城市,重点加快分配步伐,扩大保障范围;未出台的,6月份前出台实施。
  (三)推动分类保障。以公交、环卫、市政维护等城市运行急需的行业为重点,适当扩大范围,在福州、长乐已实施的基础上,依托长乐等地开展分类保障试点,总结经验,推广覆盖到全省。
  (四)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制,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加强物业管理、建立维修资金;以退出管理、日常管理为重点,开展分配与后续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五)推动各地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
  五、加强政策研究,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一)积极争取出台《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引进社会资本支持公租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等法规政策。
  (二)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创新,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积极思考探索,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新措施、新办法。一是在建设规划上,探索划定标准,开展需求申报,制定建设规划,以需定建,轮候保障。二是在保障方式上,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重点要严格上市交易管理。三是在建设模式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行政府投资建设、社会投资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开发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集中配建、利用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等“六轮驱动”,多种方式加快建设,多渠道筹措房源。四是在资金上,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减轻资金压力,促进保障房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课题研究。抓紧抓好福建省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创新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高校、基层单位协作合作,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开展研究。
  (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宣传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成效。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与分配舆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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