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公布全省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

闽建办住[2015]10号
日期:2015-07-16 18:4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住〔2015〕10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12.5万套(含新增年度计划0.5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各地把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编制项目清单,3月,我厅汇总各地上报项目清单并以闽建住函〔2015〕17号文公布。

  今年以来,我省加快住房保障转方式、调结构,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与此相适应,部分市县调整项目,具体历经3次调整:一是今年3月,我省出台《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简称“闽七条”),提出 “着力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转换通道”、“原则上不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地积极贯彻“闽七条”,对年度项目清单进行相应调整。二是今年4月,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报送有开行贷款需求的2015年棚改计划内项目清单的紧急通知》(建办保电〔2015〕20号),各地积极响应,对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做了全面梳理,确保符合申报棚改专项贷款的项目应报尽报。三是落实2016年棚改计划,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将部分项目结转列入2016年棚改计划,提前开工一批项目。我省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经过3次修改调整后,共计372个项目,13.04万套,对各地调整项目清单的申请,我厅已统一进行修改,体现在项目清单中,不再另行发文答复,现将项目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对列入清单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要加大资金、设备和施工力量投入,提高建成比例。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要求,要加快装修和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尽早安排入住。

  附件:福建省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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