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安排,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10:00-3月24日10:00;
(三)在线核查时间:2026年3月12日10:00-3月24日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25日24:00;缴费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服务大厅”中“客服中心”的在线客服,或拨通缴云客服热线400-877-1666;
(五)发票领取方式: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报考人员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报考人员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并找回。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5月9-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26年7月下旬,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查询;成绩核查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受理,如需申请可在成绩公布后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fjpta.com/portal;
(八)考后资格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2、3。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已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水运、水利工程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五)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在读期间的工作(含实习)经历不可计入专业工作年限。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考前网络核查、网络缴费、考后资格核查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3月12日10:00-3月24日10:00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 往年已注册用户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②学位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④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4);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a.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b.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四)信息确认
(五)网上缴费
四、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
6.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
(二)考后资格核查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省住建厅、人社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滚动管理期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合格人员将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网址:https://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设区市住建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对上述人员报名承诺证明事项的投诉举报,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报考须知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六、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考试前
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应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七、考试大纲
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八、联系方式
省级考试机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
办公电话:(0591)38161636转2
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