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12 16:3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有效落实桩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桩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结构安全,省住建厅组织制定印发《关于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桩基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桩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主体结构安全。为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桩基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省住建厅组织专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研究起草了《意见》,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台。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信用、执法等方面规范桩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其行为对桩基工程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首先要明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意见》强调了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发包制度,保证合理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工程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等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禁止以“优化设计”等名义变相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将施工图报送图审机构审查,并按规定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桩基工程质量检测。

  二是狠抓勘察设计质量控制。勘察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对于地质复杂、专业技术性强的桩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现场服务,及时解决桩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未采纳勘察单位建议的桩基类型时,应在桩基设计说明中阐述理由和替代方案的可行性。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或空心方桩基础的,应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的限定条件和处理措施。审查机构要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审查把关,承担审查责任。

  三是压实施工监理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对于灌注桩,不同持力层第一根(沉管灌注桩除外)施工时,对其终孔是否进入设计持力层,须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确认,并举牌拍照留存备查。对于预制桩,不同持力层第一根施工时,其终压(锤)条件须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确定,并举牌拍照留存备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监理,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并按规定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四是严格桩基检测和质量验收。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基桩检测数量及受检桩选择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省住建厅政策文件等有关要求,并形成书面选桩纪要。检测机构在开展基桩检测时,应按规定通过信息化系统登记、告知相关信息。静载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应在关键部位实时全程拍摄录像,并留存备查。桩基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参与验收人员应符合要求。桩基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会议要举牌拍照留存备查。桩基工程验收时,监督机构原则上应到场监督,突出对验收程序、验收组织、验收结论的监督检查,并抽查基桩承载力检测数量。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主体信用惩戒,明确桩基工程质量责任记分标准,对违反规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按照《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予以信用扣分。强化监管检查执法,对桩基工程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曝光一批、查处一批,在行业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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