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3-08-14 08:4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常务副组长:  

        话:0591-87562815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1.监督促进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纪律等情况。

   2.负责审查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受理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综合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 负责调查综合监督单位非省管的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根据省监委授权,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受理对综合监督单位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综合监督单位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根据监察结果,向综合监督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廉政教育。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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