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6-12 16:4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住〔2017〕1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要求,我厅与省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各地编制了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以下简称“棚改三年计划”)。现予印发。

  各地上报的棚改三年计划都经各设区市政府批准,其中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改计划都经省直相关部门确认。经汇总,截至2017年底全省剩余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30795户(个),其中2018-2020年计划改造123554户(个),2020年后待改造7241户(个)。一是从改造类别看,城镇棚户区127032户(城市危房34351户、城中村83172户、旧住宅小区改建8829户、中央企业棚户区68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088户、国有林区危旧房373个(面积112560平方米)、国有垦区危房2302户 ;二是分年度看,2018年改造42153户(个)、2019年改造37830户(个)、2020年改造43571户(个)、2020年以后改造7241户(个);三是分地区看,改造户数较多的有莆田31874户(个)、泉州24899户(个)、福州22921户(个);四是从项目情况看,棚改三年计划均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全省累计项目420个。

  各地对列入计划的棚改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做好前期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加快建设进度。

  附件:1. 棚户区调查摸底和改造计划汇总表

     2. 棚户区调查摸底和改造计划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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