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确保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以及资金规范管理和提升服务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我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抓好工作落实,省厅制定出台《2012年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计划》,内容摘要如下:
一、组织对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与应用中心(一期)工程进行验收。在开展省备份中心灾难恢复演练后,协调省数字办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将项目建设与验收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同时,制定出台省备份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二、完善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信息系统,解决业务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要求,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类统计功能。2、制定省公积金业务系统故障处理程序。3、解决省公积金业务系统在账务处理、业务授权、历史数据查询等方面存在的功能性问题。4、完善省公积金业务系统定期委托还贷功能,统一按年或按月冲还贷,同时,凡已开办冲还贷功能的各地公积金中心,应在所有受托银行中实现该功能。
三、解决有关地市公积金中心在年终结转时与省公积金备份系统发生冲突的问题。
四、完成兴业银行、省农信社有关分支机构,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州二环路支行及其他受托银行新增网点内部系统与省公积金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工作。
五、制定全省统一的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硬件配置标准,提升各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硬件配置水平。
六、启动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成立省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组,制定开发方案,确定技术开发单位,组织编写业务需求和软件编码等工作。同时,根据住建部统一部署,做好省级住房公积金数据镜像容灾网络平台建设和住房公积金资金帐户监管系统建设。
七、推进各地公积金中心与房产交易登记、人行、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八、建立例会制度,推动工作落实。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厅公积金监管处、省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兴业银行、省农信社、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部门、有关公积金中心及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碰头会,检查半个月来三家金融机构内部系统接入省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会议地点定在省住建厅。3、厅公积金监管处、省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兴业银行、省农信社、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部门、有关公积金中心及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每周召开一次经办人员碰头会,检查本周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接入工作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会议地点定在省建行。如不需要召开,由厅公积金监管处通知有关经办人员,改由兴业银行、省农信社、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编制每周工作简报(电子版),发给省建行相关部门修改后,分别由省直公积金中心、福州公积金中心于次周一上午前报厅公积金监管处。
九、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地公积金中心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和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报告。
十、学习考察外省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好的经验、做法。今年组织两批出省学习考察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是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监管系统建设以及两大系统管理与信息安全工作。(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