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1-10-27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村〔2011〕18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省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遗产资源。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对加强我省名镇名村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现将《福建省“十二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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