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福建工作的建筑工人,工资发放将多一道保障。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了解到,《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施行。该细则旨在严格监管福建省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状况,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据悉,该细则共28条,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实名制管理,项目人工费实行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制度。
明确人工费占比 工资专户只发工资
细则中规定,工程项目人工费实行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制度,总承包企业可在项目所在设区市自行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工资专户,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向建筑工人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明细推送至省实名制平台。
和 2018 年版的暂行办法不同,细则明确人工费占比,即人工费总额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低于17%,装配式建筑项目人工费比例可适当降低。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工资专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开立企业网银、通兑等业务,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同一个施工合同,只能开设一个工资专户。
所有工地均实名制 生物识别技术打卡
记者发现,在细则中,对实名制有更高的要求,总承包企业通过自行开发或购买的实名制系统,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含临时用工人员),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总承包企业自行选择身份采集、实名制考勤设备或手机 App 考勤程序等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软硬件,对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指纹、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打卡。
专家解读说,实名制信息由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数据信息保存年限为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该细则也明确了责任,其中,建设单位监督总承包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做好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将数据按要求上传至省实名制平台。分包企业对招用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建筑工人配合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据悉,实名制管理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N海都记者 石磊磊 罗丹凌)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