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格美”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29 15:3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3号台风“格美”对我省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已趋于减弱,28日9时,省防指决定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有序做好台风后住建领域各项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安全

各地要督促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及临山临水工棚等,并组织对在建农房和三类样板的在建项目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安全检查不过关、工程项目不复工”。边坡要检查检测稳定性,加固坑边护栏,基坑要组织抽排积水、清理积土,存在松动、变形迹象要及时处置;建机设备要检查基础稳固性,排除积水,紧固各类结构连接件和锚固件,运转前按规定试运转;脚手架要检查基础,存在沉降变形的及时处理,重新紧固连墙件,绑扎安全网等,并清理架体杂物;临山临水工棚要检查结构安全、基础及边坡表面、支挡结构、排水系统,临电要全面测试,发现存在堵塞、损坏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消除隐患。各项目符合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复工。 

二、
房屋安全

各地要警惕灾害突发性、滞后性,严防“雨天不滑雨后滑”。要组织对老旧房屋、已封危房、经营性自建房、农村土坯房、地质灾害点及周边,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受雨水浸泡的老旧房屋,以及位于低洼地带、临山临水、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房屋开展复查,全面排查房屋受损情况,对结构受损房屋,要及时组织鉴定加固,并将排查变化情况更新至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果断组织人员转移,在安全隐患消除前确保撤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保证“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
市政设施运营安全

各地要及时清理城市公园、绿化带淤泥,城市公园重新开放前,要对园内道路、公共厕所、灯杆标牌、座椅栏杆、游乐健身设施等进行清洗消杀,检查游览、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做好维护保养并充分试运行。各地要开展城市供排水、环卫设施全面排查,第一时间组织修复和清淤疏浚,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城市道路清扫力度,及时开展路面清淤冲洗,对受淹的相关设施进行消杀。各水厂要针对原水变化,及时调整工艺,保障出水达标。对于本次台风新增的城市积水点,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对受到风灾、洪涝等灾害影响造成结构损伤的城市桥梁进行特殊检测,城市桥梁特殊检测应包含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和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评估。对特殊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的城市桥梁,在维修加固之前,应及时采取限载、限行或封闭交通等措施,并将检测计划和结果及时录入福建省桥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住宅小区安全

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会同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受损情况进行清点,做好受灾小区原因分析,实施一盘一策,进行分类处置;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设备设施,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淤泥、垃圾,排除地下室积水,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配合业主共同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持续实施更新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将地下室内的配电房、供水设备等设施设备迁移至地面安全区域。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查找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不足,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区域防台防汛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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