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意见商办改“类住宅”将停办产权登记

日期:2019-08-16 09:30 来源:中国福建 浏览量:{{ pvCount }}

  “房价远低于区域住宅市场价,可以‘楼下办公、楼上居住’,周边还配套幼儿园、医院等设施。”这样的楼盘推销,是不是很令人心动?当心是个陷阱!

  长期以来,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类住宅”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厦门城市规划的实施,危害社会经济环境及社会稳定。

  日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强对厦门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管理,杜绝商办类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类住宅”。此举将有力打击个别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施工期间

  增设风险提示牌

  《实施意见》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于施工期间在项目的醒目位置增设风险提示牌,告知买受人该项目为商办类建设项目,不得作为住宅使用,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标注区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区执法局以及辖区资源规划分局监督责任人和举报电话。

  该风险提示牌由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区政府设立,目的是主动提示和告知消费者项目的用途,告知购买商办类改“类住宅”项目的风险,并为广大民众提供监督渠道,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建设。消费者也可登录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ygh.xm.gov.cn/),通过项目审批情况,查看建筑的功能是住宅用还是商业办公用。(记者 曾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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