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按照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部署,市城管委日前组织市环卫部门制定并印发《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8月15日至12月31日,我市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
分类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各区全面摸排整改垃圾分类屋(亭),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标识清晰准确;督促社区、物业单位每日清理垃圾分类屋(亭)周边堆积的垃圾杂物,确保分类屋(亭)干净整洁,无臭味、无污水,以及没有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各区安排专人每日排查分类督导员在岗在位以及桶边督导履职情况,确保分类屋(亭)“一屋一人”开展桶边督导和桶边宣传;市环卫中心每日组织人员到五城区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和桶边督导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各区立整立改。
分类收运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各区每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垃圾收运车辆的GPS轨迹进行汇总跟踪检查并对现场收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车辆作业时禁鸣喇叭,减少噪声扰民,不影响市民与车辆通行;各区进一步提升小区“公交站牌式”和沿街商铺“摇铃上门”分类收运,严格落实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一天两收运,做到“桶车一色、专车专运”,继续规范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各区每日组织人员检查收运情况,确保收运结束后地面干净无臭味、无污水,做到车离地净,确保收运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市环卫中心每月采用GPS平台查看轨迹和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垃圾车辆分类收运进行专项检查。
不主动参与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各区安排人员每日排查辖区内的商超、酒店、沿街店铺等场所,要求全面规范使用分类桶,确保分类投放设施齐全、标识清晰准确;各区组织街镇、社区、物业单位强化宣传,每周开展垃圾分类入门入户宣传,向居民、各类市场主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各区协调各街镇执法队伍,每日对不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个人、单位、市场主体等进行劝导教育,对经多次劝导拒不改正的进行执法处罚、曝光;市环卫中心每日组织人员到五城区开展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垃圾分类设施和标识专项检查。
市城管委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我市围绕精准投放、规范收运、宣传教育、资源回收、部门联动、执法监督等方面,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端四定”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水平。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区垃圾分类屋(亭)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收运作业全面落实“桶车一色、专车专运”,各类“混装混运”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居民和各类市场主体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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