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0月10日电(何燕燕、胡宇昊)近年来,福建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形成了“统一管理、法治护航、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较好地解决了管理分散、职责边界模糊、产权纠纷等“建、管、用”难题,让名城保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走出一条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泰宁之路。
得益于此,短短几年间,历史建筑从破败到生机、原住民从离开到回归,泰宁古城实现蝶变、焕发新生,既留住了肌理风貌与历史印记的“形”,更传承了内在优秀传统文化的“神”,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名城共保共治:统一管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在此方面,泰宁名城保护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初见成效。一是统一管理、整合执法,致力于解决过去名城保护多头管理问题。泰宁成立了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名城委)和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简称县名城保护中心),统筹公安、城管、文物等执法力量,设立古城联合执法大队,创设“四方联动”执法机制,确保泰宁名城保护工作“有专门机构管、有专业队伍抓、有专职人员落实”。
二是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致力于推动名城保护分散执法向协同治理转变。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泰宁以申促保,先后制定出台《泰宁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逐一明确部门、乡镇职责分工,形成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三张清单”,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是规划引领、建章立制,致力于确保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编制完成尚书巷、红军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到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启动编制,从《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泰宁县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出台到《泰宁县历史城区范围内房屋修缮导则》《泰宁县历史文化街区街肆景观与店牌店招(门面)设置管理办法》等加快编制,泰宁针对名城“建、管、用”多个方面进行制度约束。
泰宁县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黎辉平表示,“泰宁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必须在修缮导则等一系列政策规范下进行,不能动的就是不能动,历史建筑内部改造提升也必须经过联审联批方可组织实施。”
——直面产权矛盾等疑难杂症 全国首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泰宁工作站
历史建筑产权复杂和矛盾纠纷突出是各地名城保护面临的突出难题。泰宁也不例外。
直面问题,泰宁主动作为,县名城委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设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泰宁工作站(简称工作站),有效促进了共同履职与难题解决。
“一站式受理、转办、处置、反馈”的“四步工作法”是泰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的核心机制。“受理”,即县名城保护中心和工作站联合办公,受理老百姓有关诉求和职能部门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事项;“转办”,即县名城保护中心、工作站及相关部门组建专班,走访了解后召开圆桌会议磋商,明确主办单位和解决方案,并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处置”,即主办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处置,县名城保护中心和工作站定期督促落实;“反馈”,即主办单位办结后提供书面反馈,县名城保护中心和工作站组织人员走访并进行普法宣传。
例如,公益诉讼保护点之一的“老虎际”村落被誉为“江南最原始的山寨”,因年久失修面临坍塌风险,通过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与乡镇修复36栋建筑,还原了古村落风貌,其所在村2023年入选中国传统村落。
截至目前,县名城保护中心和工作站相继发出14份检察建议,解决文物消防安全、古村落保护、产权纠纷等问题17个。
——调动各方积极性 形成保护与发展良性循环
“调动各方参与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积极性,始终是泰宁的工作重点。”黎辉平称,泰宁积极发动乡镇、部门、社会力量和原住民参与,既保护了历史建筑的安全与风貌,又发挥了其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从而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公认民养是泰宁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创新实践。针对“最初古城特色业态欠缺、社会投资信心匮乏”情况,泰宁筛选出一批历史建筑,由乡镇认领并对外招商租养,打造9个具有当地特色的乡镇驿站,成为乡镇对外展示接待的重要场所。
“老百姓对古城乡镇驿站的反响热烈、超出预期。”县名城保护中心负责人戴先安介绍说,很多群众反映,以前到县城没有落脚点,现在爱去古城乡镇驿站坐一坐,能够找到乡愁与记忆。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通过乡镇驿站带动、人流不断聚集,泰宁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越来越多的部门认领历史建筑、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投资修缮。据不完全统计,泰宁古城现已发展茶吧、私人影院、SPA体验馆、茶体验馆、民宿等特色主题馆50余家。
泰宁的探索并未止步于此。引导原住民自筹资金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改善人居环境,是泰宁未来推进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的重中之重。例如,在开善乡,此前由于村民外出、房屋闲置且资金有限,不少历史建筑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对此,泰宁主动引导村民通过“争取补助、自筹资金、比学赶超”方式进行修缮,取得较好成效。2023年以来,争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史建筑“以奖代补”等资金近200万元,村民累计自筹资金近300万元,完成古建筑修缮10余栋。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下一步,泰宁将持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机制,克服困难把泰宁古城保护好、传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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