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闽建办人函[2016]9号
日期:2016-08-10 17:1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人函[2016]9号 浏览量:{{ pvCount }}

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住建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省发展实际,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举办全省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目的

  通过学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筑业改革、绿色建筑、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结合美丽乡村实地考察和经验交流、专题讨论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发展理念,增强做好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责任感,提高市、县城乡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需要。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全省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副职领导,部分设区市规划局内设机构负责人110人(具体详见名额分配表),已参加2015年省厅培训的不再参加今年培训。

  三、培训形式及学制

  培训班共两期,每期学制5天,采取集中脱产形式培训,其中授课4天半(9讲),实地教学半天。

  四、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6年9月19日至23日,报到时间:2016年9月18日下午半天,报到地点:福建工程学院北区逸夫楼;

  第二期:2016年9月26日至30日,报到时间:2016年9月25日下午半天,报到地点:福建工程学院北区逸夫楼。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食宿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财政规定标准承担,往返交通费由选派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选派参加,填写学员登记表于2016年8月25日前报送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办公室(传真至0591-22863125);

  2.请各学员单位提交一篇地方经验总结(附电子版),内容为地方规划建设管理典型经验,供交流。

  3.学员应携带个人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到时交会务组,以制作结业证书,同时携带生活必要用品;培训班不安排其他随行人员食宿,请自觉遵守八项规定。

  4.有关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郑琇俤

  电话:0591- 87528056 传真:0591-87110301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邮编350001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 王萍

  电话:13559930055、0591-22866430 传真:0591-22863125

  地址:福州闽侯大学城学园路3号 邮编:350118

  附件:1.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专题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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