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省房屋征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闽建办房函[2016]27号
日期:2016-09-22 09:4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房函[2016]2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屋征收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房屋征收工作水平,促进和谐征收,根据省厅2016年度培训办班计划,经研究,定于2016年10月中旬在福州市举办全省房屋征收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分管领导,征收办(处、科)、法制科(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

  (二)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解析;

  (三)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案件解析;

  (四)房屋征收案件应诉技巧;

  (五)部分市、县(区)房屋征收经验介绍;

  (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无纸化申报流程。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0月中旬,培训时间2天。具体报到、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方式

  各设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派人参加培训,并按照附表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于9月30日前报送厅房管处(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fgc87527056@163.com)。

  五、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费用由省厅按财政规定标准统一安排。

  联 系 人:陈涯

  联系电话:0591-87609203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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