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培训的通知

闽建办财函[2017]15号
日期:2017-03-11 16:5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财函[2017]15号 浏览量:{{ pvCount }}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住建局、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做好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定于3月20日在福州举办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列入我厅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范围的设区市主管部门及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见附件1)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人员各1名。
  二、培训时间
  3月20日上午报到,下午14:30-17:30培训。
  三、报到地点
  福建山水大酒店大堂(鼓楼区省府路13号),酒店总台0591-87556888-333。
  四、培训地点
  福建山水大酒店19层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单位于3月17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传真省厅综合财务处;
  (二)参训人员食宿按财政规定标准统一安排;
  (三)请参训人员随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准时参会。
  联系人:高小华
  电 话:0591-87674821 13489022257
  传 真:0591-87615484
  附件:1.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培训单位名单
     2.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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