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并加强住宅小区电梯维保及管理的建议

日期:2021-01-27 17:1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十三 届 五 次             第 1817 号             社会建设 类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电梯这一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的特种设备在各类住宅小区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在新建的住宅小区中,无论是高层住宅还是低层住宅,全电梯房比比皆是,在已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中,使用电梯所占的比例也相当可观。然而,电梯终究是设施设备,终有老化、故障、更新等问题,近年来,关于小区电梯坠落、夹人、锁门等类似问题的新闻屡屡见诸各类媒体。当电梯发生小的故障或者问题时基本能很快解决,但当发生较大故障需要维修或更换时,按照现有操作规程,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向物业维修基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相关费用后进行处理,然而,对于电梯所发生的重大维修或者换新来说,无论是从技术层面、质量层面还是价格控制方面来讲,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因自身客观条件的制约都无法做到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鉴于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事关公共安全,希望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为此,建议如下:

  一、设立电梯专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为监督开发企业对初始电梯采购的品质和安装;监督物业公司对电梯日常维保和维修;全面负责电梯大修和更新;负责专项基金的资本运作,提高其经济效益等。通过设立专职管理部门,并以其为管理主体,强化其管理职能,逐步实现对全市电梯监管的进一步加强。

  二、设立住宅小区电梯维修保养专项基金。政府应立法设立住宅小区电梯维修保养专项基金(该基金应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区别开来)及研究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新建小区由开发企业及业主按一定的标准缴纳该笔费用,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政府可研究制定适宜的收费标准和办法予以征收。该专项基金统筹测算,如基金不能覆盖支出,可增加建设开发单位和购房人的交纳基数,以此来解决住宅小区电梯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及更新费用不足的问题,确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同时,管理办法还应规定该基金只能专项用于小区电梯,可明确逐年分期分批实施电梯的大修、更新等工作,对基金管理可通过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理财,以增加该项基金的经济效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