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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建议》(第1275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我厅职能,为规范和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乡村建筑风貌,今年2月7日,我厅已会同贵厅将《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印发各地贯彻实施。代表提出的“允许多户联建小高层(7层以下)农村住宅;允许继承农村住宅的公职人员,在所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申请翻建”建议,属于农村宅基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具体审批政策,不属于我厅职能。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厅完善相关的审批制度。
领导署名:苏友佺
联 系 人:傅文萍
联系电话:0591-8762817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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