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7-27 08:1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3〕5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张兰代表:

  《关于统筹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的建议》(第1277号)由我厅会同省残联、省民政厅、工信厅办理。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扎实推进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领导多次对无障碍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要把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作为完善城市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将加快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省政协将“加快推进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作为界别协商课题开展专题调研。2021年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将无障碍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之一,全力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今年,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的建议”列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代表建议。2023年7月,省政府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的贯彻落实措施,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立法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导各市、县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高品质建设。这些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工作的重视。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系统规划。2010年,省政府颁布省长令《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时间上早于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十三五”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残疾人保障、老龄事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省残联还牵头会同15个省直部门单位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2021年,省政府批准同意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省启动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工作。2022年-2023年,无障碍设施建设连续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各类便民服务、医疗康复、金融通信、养老机构等重要公共建筑以及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机场、公共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排查和改造提升,推动无障碍环境提质增效。

  (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从1989年国家提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标准起步,到2012年颁布实施《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再到2022年实施强制性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推广通用设计理念,无障碍标准体系日益成熟,更加注重使用者的感受。2019年我省配套出台《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020年开展海峡两岸无障碍技术比对研究,2022年制定《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技术导则》,举办无障碍建设技术培训班。为确保标准规范落地实施,我们把无障碍设施纳入工程建设监管范围,无障碍设计不达标的,施工图审查环节一律不予放行;未按设计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的,竣工验收环节一律不允通过。

  在适老化技术上,2018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从场地与环境、公共空间、户内空间与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适老化要求,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心特点,满足其公共活动和居家生活需求。

  (三)样板先行注重示范引领。我厅制定《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建设指引》,统一样板项目建设标准,从“点”上开始,逐步扩“面”。2021年,以残障人士需求多的重要公共建筑和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为突破口,全省打造完成了260余个“点”上的样板项目,包括城市主干道、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场站以及各类便民服务、医疗康复、文化旅游、金融通信、养老机构等公共建筑。2022年,以实现残障人士能“出得了门、下得了楼、办得了事、就得了医、进得了公园”为目标,打造10分钟无障碍生活圈,建成了福州市台江区福瑞社区、龙岩市莲东-东山片区、漳州东山县道周路片区等一批衔接畅通、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无障碍样板区域。2023年,全省继续打造11个无障碍样板街道,力争形成更多实物样板,引领带动全省无障碍环境改善提升,让群众生活环境更加宜居、便捷。

  在样板项目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各方主体作用,推动群众共同参与无障碍建设。项目策划阶段,广泛征集残疾人、老年人意见,组织规划设计团队编制方案,以“绣花”功夫完善细节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团队全过程陪伴式服务,随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并邀请残障人士代表试用体验,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无障碍设施维护责任人,确保后续“有人修理、有人管”。这些经验,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路径和方式方法。

  (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适老化设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善住宅楼出入口坡道、台阶、楼梯、扶手,改造小区道路、绿地、休闲活动场所等公共空间,消除环境高差,改善夜间照明,并配套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快递站点等各类服务和便民设施。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77个,惠及居民超过82.5万户。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加装电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将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力争做到能改则改。2020年12月,我厅出台《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简化加装电梯审批程序,明确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推动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联合审查,对没有涉及小区外相邻权益的,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2022年11月,我厅出台《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施工部分)纳入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由属地乡镇(街道)实施安全管理,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落实财政部、住建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相关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支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引导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承担加装电梯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厦门市、福州市出台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补贴办法,如厦门市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若加装电梯造价的50%不足22万元的按实补贴,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并采用简明的办事程序,方便业主办理财政补助申请手续;福州市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补贴金额为项目总造价的三分之一,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五)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2019年省残联牵头会同14个省直部门单位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建立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闽政〔2021〕26号),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之一。省残工委配套印发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清单,明确部门无障碍工作职责分工,并建立工作情况季度通报机制,残联、自然资源、住建、民政、卫健、交通运输、林业、文旅、教育、通信、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如自然资源部门将无障碍环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住建部门牵头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残联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并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督导员队伍,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督导;民政部门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机构无障碍建设;卫健部门加快医疗康复建筑无障碍提升改造;文旅部门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无障碍建设;商务部门推动商场无障碍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无障碍公交车、轨道交通及站台无障碍设施建设;铁路部门实施火车站无障碍畅通工程;文明办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窗口单位考评内容;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等。同时,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充分发挥规划、设计、施工等专业队伍的力量参与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积极引入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社会成员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人大政协代表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调查、体验、评价和监督。通过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健全完善共谋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机制,激发更多主体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和维护。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无障碍宣传,发动各地制作、刊播无障碍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地铁、公交站、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无障碍宣传海报,如福州市建设局以“无障碍、无障爱”为主题设计系列宣传海报,并创新性地将无障碍宣传标语与无障碍设施标志融合设计,在福州地铁全线共计5959面电子屏刊播,50余处新建工程围挡投放,7处公园电子屏幕轮播,10余处商业建筑和历史街巷投屏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残联开展“畅行城市无障碍,共享美好新福建”主题体验活动,组织残疾人体验我省无障碍建设成果。各地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跟拍报道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体验短片,引导全社会了解无障碍环境价值、作用,激发全民全龄无障碍意识。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提高,无障碍环境受益人群不断扩大。诚如您所言,我省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仍存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完善、强制性约束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机制不够顺畅、部门合力待提升,无障碍宣传引导不够到位,全龄友好无障碍环境理念不够深入等问题。无障碍设施系统性不够,与城市规划衔接不紧密,建设品质不高、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既有设施欠账多,改造任务重,资金筹措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因邻里诉求不一、利益纠纷问题,政府缺乏行政手段,多由群众协商解决,推进成效不明显。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服务相对滞后,公共服务机构信息无障碍服务还不够完善和便利。无障碍环境发展和品质提升跟不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增长速度,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有不少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吸收您的建议,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认真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省人大指导下,我厅将会同省残联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一是学习贯彻国家立法精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立法精神,同时积极学习先进省份经验做法,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彰显后发优势。二是开展我省立法前期工作。参照国家做法,组织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开展相关调研起草工作,争取年内形成法规(草案)建议稿。结合今年省城乡建设品质行动,定期调研或检查各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多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需求和感受,力求法规(草案)更加贴近我省实际。三是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积极申报法规项目,争取在2024年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二)抓好无障碍环境规划标准落实。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等顶层设计要求,努力补齐短板,加强新建和改建项目统筹。一是加快落实“十四五”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进展情况跟踪和成效评估,确保在2025年前按时、高质量完成以下任务:实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覆盖率达100%;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无障碍改造率、手机APP无障碍改造率达95%,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250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25058户。二是完善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体系。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内发布《福建省无障碍设计标准》《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图集》,以进一步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科学确定无障碍设施在各种场所的配置要求。三是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按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要求,每2年开展评选一次,奇数年为申报年,偶数年为评选年,创建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今年经省住建厅、省残联组织申报和初审,已推荐福州、泉州2个设区市和石狮、闽清、东山等9个县(市)申报创建示范城市(县),下一步将根据住建部、中国残联反馈意见推动各地扎实做好创建工作。

  (三)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协同工作机制。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福建省加快推进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和《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要求,县级以上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开展体验试用工作。省住建厅、省残联共同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试用试点工作,在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前,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或相关组织参加体验试用,积极听取意见建议。三是继续开展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导活动,今年5月省残工委印发问题整改项目清单,共涉及14个县区1428个具体问题,省残联、住建厅将督促各地市在11月15日前整改到位。

  (四)有序推进无障碍补短板和适老化改造。一是落实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督促新建和改建项目,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扎实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在前两年“查缺补漏”基础上,今年继续打造11个无障碍样板街道,涵盖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残障人士使用频率较高的重要公共建筑改造提升项目460余项,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社区公园、社区居委会等居住区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100余项,重点改造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缘石坡道、无障碍电梯、扶手栏杆等关键部位,以实现残疾人、老年人等残障人士安全便利地出行、就医、办事、买菜、去公园广场休闲娱乐等,提升无障碍生活品质。二是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问题短板,坚持实用适用原则,分轻重缓解,突出重点,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大力推动无障碍补短板。三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结合最新发布的《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改造标准、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超过10000户。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加强定期巡查,对被占用、损坏的无障碍设施的,应按规定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五)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化普及。一是推进各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以及承担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网站和手机APP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二是完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重要会议的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无障碍服务,鼓励电信、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等行业企业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满足残疾人、老年人需求。三是拓展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在无障碍自助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通信服务网络运营商、制造企业推出更多智慧家庭通信产品、健康产品以及辅助老年人安全方便使用的居家产品,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着力解决老年人、残疾人运用智能技术“数字鸿沟”问题。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经费,新建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建设项目经费概预算;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资金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约定责任人承担,继续争取省级财政给予示范项目资金补助。二是健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合理调整改造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改造标准,倡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设立基金会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三是继续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市、县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每户改造标准,积极统筹各方资源支持适老化改造工作。四是拓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渠道,允许业主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或者通过产权单位出资、财政奖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筹措资金。

  (七)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无障碍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无障碍宣传教育,在微信公众号、媒体报纸上普及无障碍知识,总结推广各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中。二是鼓励设计、施工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解决无障碍和适老化问题,开展标准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三是积极引入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社会成员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无障碍环境体验、评价和监督。四是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认证试点,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加强无障碍监督。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胡晓凌

  联系电话:0591-8754843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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