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6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4-03-27 20:0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8号 浏览量:{{ pvCount }}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支持和加强辐射到乡镇镇区建设的建议》(第1763号)已收悉,我厅立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乡村(含乡镇镇区)环境整治、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镇创建等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是完善集镇整治政策。出台《福建省集镇环境整治实施意见》《集镇环境整治实施成效要素》,明确“十四五”期间完成100个集镇环境整治。二是打造整治样板。依托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动,2021年启动打造10个整治样板,聚焦乡镇镇区存在的短板问题,重点实施11大项24小项的整治任务,先行探索做法经验。从2022年起,省、市每年分级分类打造28个整治样板。省级财政资金累计安排约1.8亿元支持91个样板集镇创建。三是统筹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省级财政每年投入2.5亿元予以补助,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工作,引入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单位,解决“无专业运营”问题,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实现全覆盖;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的县(市、区)46个,占比54.7%;推进250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四是嵌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出台《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管理规定》,将集镇整治纳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范畴,安排奖补资金,支持集镇整治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经验,引入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开展“陪护式”服务,努力促进集镇深度整治、长效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统筹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镇创建,着力提升集镇环境质量、打造公共空间、塑造集镇特色、培育集镇业态,培育一批有品质、有温度、有活力的新时代集镇。

  领导署名:苏友佺

  联 系 人:曾繁勇

  联系电话:0591-63336068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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