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武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051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科技厅和生态环境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主要目标,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分级处置
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主要从加快编制实施方案、规范前端收运行为、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大力推广再生产品、强化工作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力争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23年9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市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立完善市场收运机制。全省445家建筑垃圾收运企业推行“上门服务、按量收费”。泉州358个小区设立固定厢房式建筑垃圾堆放点。龙岩全市513辆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纳入数字城管渣土管控平台管理,提供微信预约清运服务。各地城管部门会同交警、交通、建设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巡查14075次,行政处罚1735起、1484万元。福州查处关停欣荣信环保公司等一批不合格企业。
(二)培育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
各地积极引进企业落地,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从87家增加至96家。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推动综合基地项目建设,提升我省资源化处置能力和水平。宁德寿宁2023年6月新建成建筑垃圾处理厂一期150万吨,二期拟投资生产轻质陶粒和再生透水砖。福州推动义序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红庙岭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园区、福清鸿生处置基地等3个重点项目建设。泉州推进4个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分布于南安一期60万吨、石狮绿色建材园一期100万吨、石狮装修垃圾一期40万吨、泉港20万吨。三明落地三元区大宗固废处置及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小蕉工业园明鼎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和永安市城市综合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光泽在“无废城市”试点工作中大力推进公建项目装配式建筑,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补齐建筑垃圾处置基础短板,引进社会资本约1亿元建成光泽县远圣机制砂项目,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三)引导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施工、拆除单位编制资源化利用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要求新建工程产生的工程垃圾,通过现场分类、运用移动式设备处理后就地再利用,减少工程垃圾出场,对于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拆除工程,鼓励施工企业与资源化利用企业联合体投标,现场联合作业,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住宅小区推行装修垃圾定点收集,采取固定厢房式、专用回收箱式、临时交付点式(预约式)等模式,方便集中清运,各设区市应结合实际,设置建筑垃圾中转站,保障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四)建立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协调机制
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渣土车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地源头管控、运输车辆和企业规范管理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切实抓好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工作。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高新区、漳州市漳浦县、泉州市南安市、龙岩市连城县、宁德市福安市等地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许经营企业,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五)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价格信息目录》《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各地市推动落实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比例。福州、厦门、漳州定期公布再生产品信息价。厦门修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引导代建单位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漳州出台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加快再生产品推广和应用。福州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和再生产品公示试行意见,公示推广资源化企业和再生产品;福清市率先在虎溪西园、游泳训练中心等8个项目选用再生产品。
(六)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升级,建立“产学研用”联合创新体系
我省已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相关标准7本,省住建厅汇总印发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标准汇编》,并邀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城建院、上海环境院、江苏绿和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实地指导各企业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委托中国城建院、省建科院编制《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正在征求意见。2023年,省财政安排3.5亿元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涵盖再生绿色建材生产领域在内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安排0.15亿元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涵盖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在内的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再生建材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省科技厅安排2000万元专项经费,组织实施“建筑固废精细化分拣及原级资源化关键技术产业化研究”等多个重大专项项目,进一步突破我省固体废弃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卡脖子”问题,同时组织实施高校产学合作、区域发展项目等各类固废污染防治技术项目,鼓励高校科研人员面向产业化一线开展科技创新,特别在建筑固废、包装等精细化分拣开发技术及设备,为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提供科技支撑。支持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建设“福建省城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典型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形成技术服务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促进资源再生利用。
(一)进一步提升处置产能。加快推动13个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设,重点指导帮扶宁德寿宁二期、平潭君山片区、福州永泰、南平浦城、三明三元、莆田涵江、泉州台投、厦门海沧等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编制出台《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引导资源化企业加强技术攻关,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研发高附加值再生产品,延伸产品链条。继续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申报落实增值税70%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90%减免。
(二)进一步推广再生产品。督促指导各地市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再生产品应用比例,将再生产品应用列入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合同条款中明确应用比例。推动再生产品占建安费用超过30%的市政工程项目,允许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单独施工招标且超过3000万元的允许采用综合评标法。督促指导各地市造价机构对接服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及时采集、发布再生产品信息价格,为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收运管控。督促指导各地市进一步健全收运处置全过程管控机制,分类规范收运行为,加强收运过程监管,升级完善各地管控平台功能,使其能覆盖建筑垃圾的产生、运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收运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共享等方式实现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不按规定路线与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非常感谢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刘艽明
联系电话:1335822935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