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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冰代表:
《关于提高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建议》(第1755号)由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
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主要从加快编制实施方案、规范前端收运行为、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大力推广再生产品、强化工作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力争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24年3月,《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专设“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章节,鼓励、引导和统筹包括建筑垃圾在内的各类固废资源循环利用,要求各级政府构建有利于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体系,从用地保障、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科技投入等方面扶持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各类主体使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品等,将再生资源等固废资源化利用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转化为刚性法律规定,为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价格信息目录》《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各地市推动落实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比例。福州、厦门、漳州定期公布再生产品信息价。厦门修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引导代建单位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漳州出台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加快再生产品推广和应用。福州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和再生产品公示试行意见,公示推广资源化企业和再生产品;福清市率先在虎溪西园、游泳训练中心等8个项目选用再生产品。
(三)加强建筑垃圾收运过程监管
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市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立完善市场收运机制。全省445家建筑垃圾收运企业推行“上门服务、按量收费”。泉州358个小区设立固定厢房式建筑垃圾堆放点。龙岩全市513辆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纳入数字城管渣土管控平台管理,提供微信预约清运服务。各地城管部门会同交警、交通、建设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巡查14075次,行政处罚1735起、1484万元。福州查处关停欣荣信环保公司等一批不合格企业。
(四)探索特许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处置产能
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高新区、漳州市漳浦县、泉州市南安市、龙岩市连城县、宁德市福安市等地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许经营企业,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各地积极引进企业落地,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从87家增加至96家。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推动综合基地项目建设,提升我省资源化处置能力和水平。宁德寿宁2023年6月新建成建筑垃圾处理厂一期150万吨,二期拟投资生产轻质陶粒和再生透水砖。福州市推动义序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红庙岭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园区、福清鸿生处置基地等3个重点项目建设。泉州推进4个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分布于南安一期60万吨、石狮绿色建材园一期100万吨、石狮装修垃圾一期40万吨、泉港20万吨。三明落地三元区大宗固废处置及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小蕉工业园明鼎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和永安市城市综合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平潭鑫盛建筑垃圾处理厂获得厦门国际银行“绿色建筑贷”4100万元。光泽在“无废城市”试点工作中大力推进公建项目装配式建筑,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补齐建筑垃圾处置基础短板,引进社会资本约1亿元建成光泽县远圣机制砂项目,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五)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
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渣土车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地源头管控、运输车辆和企业规范管理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切实抓好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工作。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开展至今,各地建筑渣土主管部门对现有渣土车管控平台各项功能进行不断升级完善,目前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地渣土车管控平台可对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线路行驶和违规倾倒建筑渣土、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自动报警。
(六)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
我省已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相关标准7本,省住建厅汇总印发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标准汇编》,并邀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城建院、上海环境院、江苏绿和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实地指导各企业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委托中国城建院、省建科院编制《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正在征求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提高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建议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促进资源再生利用。
(一)进一步提升处置产能。加快推动13个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设,重点指导帮扶宁德寿宁二期、平潭君山片区、福州永泰、南平浦城、三明三元、莆田涵江、泉州台投、厦门海沧等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编制出台《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引导资源化企业加强技术攻关,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研发高附加值再生产品,延伸产品链条。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申报落实增值税70%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90%减免。
(二)进一步推广再生产品。督促指导各地市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再生产品应用比例,将再生产品应用列入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合同条款中明确应用比例。推动再生产品占建安费用超过30%的市政工程项目,允许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单独施工招标且超过3000万元的允许采用综合评标法。督促指导各地市造价机构对接服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及时采集、发布再生产品信息价格,为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收运管控。督促指导各地市进一步健全收运处置全过程管控机制,分类规范收运行为,加强收运过程监管,升级完善各地管控平台功能,使其能覆盖建筑垃圾的产生、运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收运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共享等方式实现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不按规定路线与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非常感谢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刘艽明
联系电话:1335822935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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