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0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13 2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33号 浏览量:{{ pvCount }}

苏志明代表:

  《关于防范道路塌陷风险,提升道路和市政管网防灾能力及水平的建议》(第1300号)由我厅会同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完善城市道路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制定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接管暂行规定,编制城市道路管理考核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及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规范城市道路管理。印发《关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城市地下管线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地下管线资料,有效防范化解第三方施工不当造成城市地下管线损坏的风险。

  (二)部署推动加强防范城市路面塌陷工作。每年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道路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推广福州、漳州、厦门市采用探地雷达车对市区内主要城市道路进行检测和处置空洞病害的做法。

  (三)加快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信息管理。出台《福建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在管线普查和已有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将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纳入平台。

  (四)加强超载治理工作。我厅会同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渣土车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下发《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联合治超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城市道路安全管理。督促各地落实省道安办“一厅一行动”,按照城市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定期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强化对道路桥梁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测管理。鼓励各地利用雷达探测等技术手段,推动对城市道路进行空洞探测排查治理。

  (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持续推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督促各地开展设施补短板,加大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消除设施安全隐患;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统筹推进设施体系化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完善设施运营养护制度,规范设施运营养护工作,保障设施运营养护正常资金投入,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三)推动生命线工程建设。编制全省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省级地方标准。结合住建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各地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市政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搭建供水、排水、燃气等设施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

  (四)构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各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各地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与城市已有基础数据资源的接入,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建立平台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逐步实现设施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

  (五)强化货车通行城市道路安全监管。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推动渣土车管控平台建设,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动态监管。同时,公安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全力推进科技治超,精准实施货车违法违规行为协同监管,常态化开展货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大查处力度,避免货车超限超载驶入城市道路造成路面损坏。

  领导署名:朱子君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591-876748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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