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20 10:1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66号 浏览量:{{ pvCount }}

肖惠中代表:

  《关于提升我省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建议》(第1097号)由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行业民生性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各省直部门着力从推进党建联建、强化行业监管、构建和谐社区、完善网格服务、财政资金支持、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入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规范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出台物业党建联建三年行动方案,并召开部署会、现场会,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以多方联建将党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物业服务全行业、全流程,推进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共融共促共治,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2023年,我省物业党建联建典型做法得到中组部肯定,在《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第9期)》上刊发。出台《福建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方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正向激励支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制定出台《“十四五”平安福建建设规划》,明确10项重点任务和86个具体项目,实施平安建设“八大工程”,将平安社区建设纳入县乡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推动基层平安创建责任落实,强化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二是规范企业履约行为。修订出台《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开发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四大备案制度,加强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共责令限期整改物业小区2958个,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物业服务企业485家,信用减分处理物业服务企业339家,为业主追回公共收益7.18亿元,并建成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监管系统,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闽政通”上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动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省直部门在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时,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对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补助、优先安排、相应临时补助或送温暖慰问补助等。市、县(区)人民政府可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等渠道安排财政资金,统筹专项补助资金,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倾斜。老旧小区改造可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据统计,2021-2023年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位投资分别为49.69亿元、34.45亿元、29.47 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为44.12亿元、30.13亿元、27.85亿元,占实际到位投资的比重分别为88.78%、87.46%、94.5%。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正向激励支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22年首次对漳州市本级、仙游县、南安市、沙县区、邵武市实行正向激励,奖励资金共1800万元;2023年对福州市本级、漳州市本级、安溪县、古田县、光泽县、仙游县安排正向激励资金共3000万元。

  四是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编印《福建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汇编(2022年版)》,向全省推广包括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个,培树物业纠纷调处“枫桥经验”先进典型3个,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各地社区党组织积极搭建物业服务管理协商议事载体,推广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做法,依托各小区“邻里议事厅”“民情驿站”等打造“红色客厅”服务平台,强化物业管理群众自治基础,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居民自治措施落地落实。实施社会治理和文明建设“双轮驱动”,深度运用传统文化精髓,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大力弘扬德治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共同维护业主利益积极性。

  五是完善网格服务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九条措施(试行)》,下发《关于推进福建省省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网格编码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对全省网格重新划分及编码,健全完善网格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网格治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多网合一、一网统管”,全省划分社区网格20012个。组织开展全省基层网格治理全面调研,形成《关于全省基层网格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用好调研成果,强化社区网格治理存在问题整改,督促各地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六是多元化解物业纠纷。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提升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印发《福建省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社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加强物业纠纷调解机构、调解力量建设,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努力做到物业纠纷有人接、有人调、能化解。积极推动物业纠纷调解化解工作,2023年全省调解物业纠纷9216件。各地积极创新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福州市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服务纠纷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街镇、社区居委会设立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对一般性物业服务纠纷的预防、受理及调解;莆田市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构建物业领域多元解纷力量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物业党建联建。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 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物业党建联建体制机制健全规范,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小区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并在本地区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红色物业”示范品牌,总结宣传推广“红色物业”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我省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同时,指导街道党工委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建立并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社区党组织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指导各地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对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以及无理由拒不配合或阻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对社会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参考依据。指导各地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分级以及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监管机制。

  三是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积极推动已列入全国完整社区试点的福州凤湖、厦门东荣、漳州福隆、三明巴溪湾、宁德阳春等社区持续完善社区功能,总结试点经验。推进各地健全社区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服务功能布局等居民关切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提炼福州凤湖社区、泉州福链社区等试点单位做法,推动形成我省完整社区建设经验模式,提升完整社区建设水平。

  四是强化社区治理。积极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把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社区服务、近邻服务范畴,一同推进、同步实施,不断提升小区管理水平。指导各地结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人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为居委会成员,并在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是抓实网格治理。结合城市社区地缘和物业管理工作特点,遵循“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归属明确、平战结合”的原则,优化城市社区网格治理单元,建强网格支部(党小组),吸纳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参与和推动网格事项管理。在配齐配强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基础上,把包联干部、基层政法干警下沉作为网格指导员,吸收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职工、业委会委员、楼栋长和各类志愿者作为社区兼职网格员,协助参与隐患排查、矛盾化解。

  六是抓实多元共治。指导各地依托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整合调解资源力量进驻,强化社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畅通和规范在职党员、“三官一律”、新居民代表以及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机制。积极宣传发动社区居民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参与群防群治。推广居民说事、民情恳谈、民主议事等经验做法,加强社区“法律顾问”“警务助理”“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治理效能式,加快形成党建引领、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治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模式。

  七是抓实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升预防化解物业纠纷能力水平。培育解决物业纠纷典型经验,推广各地化解物业纠纷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物业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完善物业纠纷调处制度机制。畅通和规范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托小区党群服务中心或物业服务管理站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持数字赋能,依托“网格化+综治中心+大数据”治理模式,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雪亮工程建设与智慧物业建设同步统筹推进,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水平。

  八是加强资金监管。制定《福建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以及应急突发事件使用的政策机制,并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中规定,在维修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设立紧急情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理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主体参与改造投资的撬动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九是鼓励多元化发展。指导各地学习借鉴厦门市鼓浪屿管理模式,坚持“全域治理”理念引领推动城市管理运营,对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公共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服务+运营”,加快对城市公共区域专业化物业统一管理,让城市管理治理更精准高效。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新途径,逐渐改变单纯依靠物业服务费盈利的传统模式,逐步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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