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3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20 10:1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68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吴林徽代表:

  《关于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6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住宅小区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占据较大比例,这些小区存在着消防设施设备老化、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厅高度重视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将老旧住宅小区作为安全监管重点,着力夯实老旧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基础和抵御风险能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2024年1月,我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行业消防安全专题会、全省住建行业安全生产视频会,全面部署开展住建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2024年3月,我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及设施的规划建设、消防审验、安全管理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巡查等方面进行全面检索,厘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重点课题研究,细化研究工作措施,压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职责。

  二是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住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住建行业消防安全集中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不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等问题,深入排查整治涉及住建职能的突出风险隐患。

  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方案审查。2024年1月,我厅印发《2024年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要点》,指导各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分原有的消防设施。

  四是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各地联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及时处置安全隐患。2023年,各地共开展“双随机”检查37次,抽查787个物业小区,督促整改消防问题428个。配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2023年超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五是组织“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组织开发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每月按照不同频次开展安全检查。要求各级住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近期消防安全防范重点,运用安全检查APP专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录入系统,实行闭环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职责。配合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行为,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或街镇报告。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小区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并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各地结合全省住建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隐患问题即知即改,压紧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新梳理物业服务安全检查要点,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宣传、制定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组织演练作为安全检查重点,并运用安全检查APP专项开展“四不两直”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不配合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单等督促整改;对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隐患清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

  三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双随机”检查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对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严格监管,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告栏、LED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开展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避免火灾事故发的发生。

  五是加大老旧住宅小区修缮力度。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指导各地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牵头部门根据《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位原有消防设施,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保持畅通。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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