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28 16:5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72号 浏览量:{{ pvCount }}

许玲代表:

  《关于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非机动车等候区遮阳(雨)设施的建议》(第14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福州、漳州、南平等地市住建(城管)部门会同当地交警部门开展城市道路路口等候区遮阳(雨)棚的建设试点工作,较好的改善了交叉口非机动车等候暴晒、淋雨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8个交通路口已建成投用非机动车等候区遮阳(雨)设施。其中,福州在五四路华林路口渠化岛试点建设了4座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候区遮阳棚,漳州在九龙大道与胜利东路交叉路口渠化岛建设风雨廊,南平在城区6个交通路口的渠化岛上安装了24顶便民张拉膜遮阳伞,不仅让群众免受日晒雨淋,还能潜移默化地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大大减少了闯红灯、越线停车等问题,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实地调研,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地统筹考虑路口人车通行量、渠化岛面积、树木遮阴效果等因素,加强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协调,加快遮阳(雨)棚建设步伐。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督促各地在项目前期要充分征求吸纳群众对遮阳(雨)棚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尽量考虑减少阳光直射、斜射以及行人、司机视线遮挡因素,真正把遮阳(雨)棚建设成暖民心工程,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督促各地制定建设计划,严格建设标准,明确路口遮阳(雨)棚布点设置、规格型式、功能设计、后期管护等具体要求,将路口遮阳(雨)棚建设纳入全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主要内容推动。如2024年福州市计划完成5个路口等候区遮阳(雨)棚建设(二环路乌山路口、八一七路工业路口、台江路六一路口、浦上大道金洲南路口和长乐路福马路口)。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同时,严把质量标准,加强维护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领导署名:朱子君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591-876748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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