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7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6-04-16 15:4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3号 浏览量:{{ pvCount }}

省自然资源厅:

  左允文代表提出的《关于福建省增补已验收工业建筑功能调整类工程规划变更审批流程的建议》(第1676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立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责,对涉及工业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在满足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实施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减少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

  一是提供施工许可“一站式”申报服务。建设单位可通过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填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和提交要件,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实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全程网上办理。

  二是实行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对施工许可审批、消防设计审查、人防防护设计审查进行并联审批,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批文件不作为施工许可证办理的要件。

  三是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印发《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闽建建〔2020〕4号),对我省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限额作出调整,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市政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打造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新模式,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黄耿彩

  联系电话:0591-8766982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