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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林建肯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建议》(第111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已开展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在工程建设、设施配套、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持续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适老宜居环境打造,助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构建。
(一)强化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保障。2021年,会同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从提高配建标准、加强规划布局、完善“四同步”规则、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加强运营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理顺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机制;并组织编制《福建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导则》,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
(二)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与“好房子”建设。健全无障碍及适老化标准规范,将无障碍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一票否决”;开展无障碍片区改造,2022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32个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建设、2100多个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出台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推进“好房子”建设,将养老服务配套作为重点内容。
(三)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严抓设计源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设计文件质量检查,重点核查防火设计、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内容,严肃查处设计深度不足、违反规范标准等问题。强化审验执法,持续开展消防审验执法监督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机构依法实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严厉打击未审先建、未验先用、违规改造等行为。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地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过程管控,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部门联动,确保配建刚性落地。积极配合省民政厅推进开办养老机构“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着力解决机构开办流程繁琐问题。会同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进一步细化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移交标准,形成闭环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已配建设施“回头看”排查,对未按标准配建、挪作他用或闲置的,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确保配建设施及时达标投用。
(二)推进设施提标,补齐城乡短板。结合城市体检、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推动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增设养老服务空间。在农村危房改造、宜居农房建设中,统筹推进幸福院等设施的安全与适老化改造,提升“党建+养老”硬件支撑水平。
(三)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常态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消除存量隐患。对新、改、扩建养老项目,加强服务与指导,推广防火、环保、适老化的建筑材料与技术,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官金明
联系电话:0591-8782120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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