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2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6-04-20 09:37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5号 浏览量:{{ pvCount }}

省文旅厅:

  陈丽琴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龙岩市乡村文化会客厅建设的建议》(第1625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深入推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积极活化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围绕龙岩市乡村文化会客厅建设实际,我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完善支持体系

  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构建形成项目带动、培训辅导、交流合作等多维度的扶持体系,积极鼓励台湾团队参与我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约100个合作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22亿元,支持项目644个,引进台湾团队190支、台湾乡建乡创人才703名,为全省600多个村庄提供陪护式服务,覆盖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

  二、培育特色项目,推动落地见效

  我厅陆续出台闽台乡建乡创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及技术指引,将打造乡村惠民空间作为重要内容,支持乡村因地制宜建设文化会客厅等公共服务设施。省级层面累计统筹资金5.77亿元,聚焦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文化保护、公共空间提升等重点领域,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其中,龙岩市新罗区小池镇培斜村、漳平市永福镇西山村、武平县岩前镇大布村等16个村庄,依托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成功打造了乡村文化会客厅,实现了乡村风貌提升与文化赋能的有效融合。同时,通过编制技术指引、汇编优秀案例集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推广。

  三、坚持运营前置,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实施中,始终坚持“运营前置”理念,将运营策划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全流程。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运营方案,明确发展定位、空间利用和业态布局,积极培育本土运营主体,推动两岸团队协同参与乡村运营管理,切实保障建设项目能够长效、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职能,继续做好以下工作,积极落实代表建议:

  一是完善政策技术体系。着手修订集镇环境整治实施意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将乡村文化会客厅建设的成熟模式和相关要求纳入建设范畴,提供规范化指导。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支持。持续下达专项资金,支持乡村引入台湾团队开展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引导各地深入挖掘资源禀赋,精准摸排群众需求,完善乡村文化会客厅等公共服务设施,培育更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推广。修编闽台乡建乡创技术指引,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分享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各地的技术指导。汇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实践案例集(第三册)》,对龙岩市等地的有效经验和创新模式进行总结推广。

  我厅将持续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助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领导署名:李智勇

  联 系 人:方 晖

  联系电话:0591-8762075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