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5-21 13:4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77号 浏览量:{{ pvCount }}

钟仕美代表:

  《关于推动宁德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第1682号)由我厅会同省文旅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宁德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传承弘扬 “闽东之光”、守护历史文脉的重要举措。

  宁德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具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基础。2026年1月,省住建厅联合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开展省级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宁德市先行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积极推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26年2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宁德市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将以推动宁德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紧盯节点推进申报。指导宁德市加快完成整改提升、规划编制等工作,结合名城独特价值挖掘优化申报文本,及时报请开展部级专家评估。持续加强对上沟通,积极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支持,高质量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申报顺利推进。

  二是持续强化资源保护。结合第四次文物普查以及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指导宁德市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分级分类完善保护名录。妥善处理城乡建设与遗产保护的关系,强化专家技术支撑,加强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避免与名城风貌不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是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加快编制《宁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积极推动《宁德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以法治手段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省级统筹相关资源,每年度支持实施一批历史文化保护项目,为宁德市申报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有序实施重点项目。实施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区域改善提升,开展街巷整治、建筑修缮和业态培育,留存老城烟火气。持续做好屏南县、蕉城区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践行城乡融合的宁德名城保护路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社会历史文化保护意识,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李开平

  联系电话:0591-8781180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