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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林徽代表:
《关于请求政府出台政策监管好物业挂靠企业的建议》(第16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正式取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的企业即可承接物业服务项目,行业准入门槛相应降低。与此同时,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与约束力度有所减弱,导致大量市场主体涌入,物业服务企业数量迅速增长。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部分挂靠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不规范、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等问题,引发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信任,并对服务质量普遍不满。
一、已开展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等部门,出台物业党建联建三年行动方案、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并召开部署会、现场会,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动街道社区依法组织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指导和协助业委会的选举、换届,健全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规范企业履约。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四大备案制度,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累计规范公共收益18亿元,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闽政通”上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惩戒,对问题物业小区依法查处、警示约谈、公开通报、信用扣分。
(三)推进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省人大修订颁布《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修订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明确将挂靠经营行为纳入信用监管重点范畴,对挂靠给其他公司(个人)经营的,一经查实扣减信用分20分,并建立信用修复与惩戒联动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倒逼企业规范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物业党建联建。会同组织、政法、社会工作等部门,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规范化,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提高居委会、业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能力,通过多方共治挤压挂靠企业的生存空间。
(二)加强跨部门联动。指导各地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针对投诉挂靠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实现企业社保缴纳、劳动用工、注册登记等信息的比对核查。对被认定为挂靠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在争取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优先选聘信用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质量持续不达标、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解聘。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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