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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坤泉代表:
《关于深化规划引领 系统破解城市更新实施瓶颈的建议》(第1011号)由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重要抓手。我厅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审批服务、完善制度供给,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我厅牵头起草并印发《福建省2026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各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更新牵头部门,探索适配福建实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模式,将相关审批集成融入工程审批改革体系”,从制度层面打通“堵点”、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为城市更新项目落地提供高效审批保障。
(二)推进城市更新立法。《福建省城市更新条例》已纳入2026年省人大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由我厅牵头开展条例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同步推进立法调研,着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城市更新法规体系。
(三)完善1+N政策体系。一是印发实施《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工方案,逐项压实责任单位职责。二是建立由28个省直单位组成的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编制《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全省城市更新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建议,我厅将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与制度供给,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改革落地见效。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福建省2026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持续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及时总结各地在审批集成、部门协同、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城市更新审批服务整体水平。
(二)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严格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于5月中下旬会同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省司法厅,赴浙江、江西等省份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条例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有序推进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部门意见征求、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广泛凝聚共识,提升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年底前报送省政府,并持续跟进后续相关工作,尽快为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唐 捷
联系电话:1812079077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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