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8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5-28 13:1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08号 浏览量:{{ pvCount }}

章联生、张曲萍、岳辉、林志国、雷贵兴等代表:

  《关于请求支持龙岩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建议》(第1608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住建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单位积极支持龙岩市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一)争取各类政策倾斜支持龙岩市。经省发改委向上沟通争取,龙岩市本级项目和各县(市、区)项目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按原中央苏区执行西部政策,补助比例最高达90%。在“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行动计划等编制时,将龙岩纳入全省城市更新统一规划布局考虑,支持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二)发挥政策规划引领作用。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指导龙岩的6个市县修编《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和《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实施城市供气、供排水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补齐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安全韧性;高标准实施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工程,加快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三)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倾斜支持龙岩市。2024年以来,省发改委同省住建厅等部门争取中央各类资金共26.1亿元支持龙岩市29个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和18个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为城市更新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撑。

  (四)创新城市更新投融资体系。指导龙岩市多渠道筹集城市更新资金,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发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等渠道作用,激发城市更新改造投资活力。

  (五)支持打造省级城市更新项目。2025—2026年,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500万元,支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片区、长汀县宝珠门片区打造省级城市片区更新项目,支持上杭县镇东社区打造省级社区更新(完整社区)项目。

  (六)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龙岩市省级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开展调研指导服务,指导做好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储备、建设运营,推进龙岩市持续扩大城市有效投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各位代表的建议,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项目申报。全力支持龙岩市申报2027年度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并组织专家团队赴龙岩开展业务指导。

  (二)做实项目储备。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指导龙岩市滚动谋划、储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模式,更好发挥城市更新扩内需、稳投资关键作用。

  (三)多元筹措资金。省发改委会同省住建厅、财政厅等部门,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龙岩市城市更新项目加快建设,助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唐 捷

  联系电话:1812079077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