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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号:20211233
背景、问题和分析
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或者更早的居民楼,大多为未配建电梯的6-10层住宅,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显现,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与众多无电梯楼房的矛盾日益突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成为中老年居民的迫切期盼。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生活细致入微的关注,引起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上海、南京、北京、广州、厦门等城市纷纷出台政策,如,漳州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财政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六部门还联合印发了《漳州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有效促进了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开展。但总体而言,此项深得民心的工作开展并不顺利,从全国和省内的具体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指导不到位。好政策也要宣传到位,普通百姓,特别是居住在老旧楼房里的老年人不清楚最新政策规定,或是一知半解,在申请中走了弯路从而影响了积极性,甚或是对此项惠民政策一无所知。由于老年人群体生理方面的特殊性,组织能力和行动能力受限,如果没有相关人员牵头办理,则发起申请无从谈起。同时,老旧住宅多产权复杂,涉及商品房、房改房、公租房、集资房等多种房屋产权类型,进一步加大了操作难度。
二是申请手续繁杂且实施难度高。目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求楼道住户自行组织或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项目内容包含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多项工作,即便是专业的公司建设项目,都难以保证进展顺利,何况年老的普通百姓。同时,根据规定,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提出申请,这在现实中已是几乎无法操作,而各有关部门为维稳,甚至演变成为要求达到百分之百的同意率,进一步加大了操作难度。
三是邻里矛盾纠纷阻碍政策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多或少会给低层住户带来采光、通风、噪音等方面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征求意见时,多是低层反对,高层赞成,利益受损者与得利者自行协调难度大;围绕投入、补偿和运营分摊等争议焦点,甚至需要动用召开听证会等手段;此类极少数人劫持大多数人,进一步激化矛盾的案例多如牛毛。项目建设期仅需半年,但前期协调三年都未必完成得了。
建议
有关数据显示,全省各地市加装电梯的数据占城市无电梯住宅总数的比例极低,以占比最高的厦门市为例,仍不足5%。为此建议:
依托“老旧小区改造”这个项目平台,将加装电梯作为改造内容一并实施。在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同时,进行社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政府主导、项目推动、整体运转”的模式,既达到城区品质提升,又夯实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硬件基础。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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