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加大对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扶持力度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6:0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1350

  背景、问题和分析

  以省纪委监委挂钩帮扶的建宁县为调研样本,就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加大对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扶持力度提出建议。

  一、建宁县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统筹兼顾。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毫不放松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细化措施、落实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精准施策。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十条措施、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方案等,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难、疫情防控难等问题。三是多方联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共入户走访贫困户1569户,发放慰问金15.89万元,帮助分类制定增收计划。农业、教育等部门开设各类公益岗位176个,安置贫困户84人。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等活动,实现贫困户就业1534人。四是重点发力。全县贫困户落实建莲种植、水稻制种等共2682户,发放产业补助资金464万元。积极推进消费扶贫,省纪委监委机关和基层工会共采购莲子、食用菌等扶贫产品180余万元。积极探索实施“猪宝宝”等五大扶贫增收工程,实现贫困户户均受益3000元以上。

  二、建宁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

  1.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不足。由于专业力量不足、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疾控专业知识和技能,常态化防控压力随之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存在困难。建宁县极易返贫户仍有33户106人,受市场因素等各方面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贫困户增收幅度收窄。

  3.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2019年,全县92个行政村村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但从自有村财收入来看,10万元以下的村有6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

  建 议

  三、进一步加大对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扶持力度的建议

  1.进一步制定完善对口帮扶政策。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住建厅等部门制定“一对一”对口帮扶政策,在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旅游开发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政策,确保帮扶力量到位、资金到位、项目到位。

  2.进一步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财力支持。贫困县经济总量小、整体财力弱,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更多。建议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持力度。

  3.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全县2020年应投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610.76万元,其中县级需配套563.76万元。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住建厅、财政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的补助力度。

  4.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销售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贫困县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影响农民增收。建议省商务厅、工信厅进一步加大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超市等协调力度,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5.进一步加大科技特派员支持力度。产业规划、工程咨询、文旅创意、项目策划、信息化建设等专业人才缺乏是制约贫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因素之一。建议省科技厅在选派科技特派员时,对贫困县予以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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