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6:3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3023

  背景、问题和分析

  城乡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加强城乡基层治理,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有力保障。为此建议:

  建 议

  一、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秉持“党建引领、共融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着力建立区(县)、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单位多方联动的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构架,落实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工作,整合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各领域党建齐抓共管的城乡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完善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基层党建互联互动,整合政府的条块力量、市场和社会的分散力量,形成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辖区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优势资源,重点围绕困难家庭救助、老人免费义诊、法律宣传、弱势群体保护等内容建立“资源清单”;围绕“需要什么”,梳理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需要共建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或工作内容,建立“需求清单”,实行服务项目“双向认领”机制,村(社区)、共建单位、行业部门定期沟通、上下协同解决问题,对照群众需求和共建单位资源清单,“一对一”精准派单,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三、鼓励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加强基层民主协商,推行村(居)民说事议事、民情恳谈、民主评议等协商形式,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规范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建立红白理事会,引导村(居)民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创新社区提案机制,吸纳利益相关方、统一战线成员、社会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驻社区单位等参与公共事务。广泛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村(社区)活动。

  四、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便利性。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市智慧治理中心,推进数据汇集、系统集成、联勤联动、共享开放,增强辅助决策、在线监测、应急指挥能力。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数字乡村、智慧社区、智慧小区建设。创新“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打造智慧微型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建议各地要整合资源建设集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网络留言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于一体的网络理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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