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提案编号:20213024
背景、问题和分析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优质物业服务的需要也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物业服务行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活跃了物业服务市场,使物业所有权人增加了机会,也随之带来如下问题:
1.缺乏相应管理和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没有相应的明确的标准,很多物业公司只注重收取物业费,对于管理服务工作浮于表面,致使业主对物业积怨较深,往往以不缴物管费来对待物业管理的不满,造成恶性循环。
2.管理和服务良莠不齐。物业公司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制度不健全、整体服务质量不高。部分物业公司管理力量跟不上,职责单一,仅负责日常皮面工作,对小区深层次管理问题没有涉及。个别物业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不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以各种理由搪塞、推卸管理责任。
3.企业自律形同虚设。企业自律即企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律令,自觉地调整自身的行为,诚实守信,周到服务,公平竞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建设,实现自我约束,健康发展.企业自律是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主动为自己设定更高要求的具体行为表现。但在市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利益最大化,有的企业仅仅满足于遵守法律底线,有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只停留在字面上,很难做到自律。
4.普遍存在收缴物业费难的问题。除一些知名的新开发的高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外,一般的小区物管企业存在难以为继的现象。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和收缴物业费时拖欠、拒缴的纠纷上。
建 议
为规范小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满足居民对康美居住环境、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我建议:
1.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通过制定《物业管理细则》细化物业管理标准,分类明确物业服务职责、范围,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规范物业收支公开制度,提高物业管理准入门槛。
2.建立物业服务评级制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服务水平分级评价制度,促使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费高低挂钩。物业企业主管单位对物业企业服务水平进行年检、评级、考核,对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要进行降级处理,同时降低其物业费,令其整改,对无法整改达标的应列入物业黑名单予以公布,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合,促进物业企业优胜劣汰。
3.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监管。相关主管部门要当好指导者、服务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加大对物业公司监管、指导、服务以及培训的力度。按照物业法及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强力推行标准化服务,严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