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社区微治理,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6:5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3129

  背景、问题和分析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发挥职能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社区微治理,是在社区微观单元(如小区、网格、院落、楼栋等)开展的治理,以及对涉及部分成员(或特定群体)利益的社区微事务的治理,是推进社区治理向精细化转变的有效途径。2016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机制。虽然我省社区治理水平得到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治理主体不清晰、治理模式过于简单、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等现实问题。通过推进社区微治理工作,可以进一步提升我省社区治理工作水平。

  建 议

  一、建设完善社区微治理智慧系统,为达成“共建”提供平台保障。推动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为核心的社区智慧平台建设,建设包含智慧信息、智慧家居、智慧物业、智慧政务、智慧服务等为一体的集成系统。出台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智慧社区指标评价体系和建设指导意见,以标准先行来推动智慧社区规模化应用,避免出现重复性建设和“碎片化”建设。在社区智慧APP中设置社区互动、物业管理、社区资讯、便民服务等版块,推动实现网格化管理与网络化治理的衔接互动,将有形管理与无形治理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共融,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以漳州为例,线上研发上线漳州“网格E通”,建立“网格E通”与“12345”热线电话、“芗里芗亲”APP的事件流转渠道,向社区居民推广漳州“网格E通”微信公众号,居民可将需要解决或反映的事情及时通过微信或手机客户端上报,社区网格员将以“线上+线下”服务模式,第一时间内协调解决。

  二、构建立体化的社区微治理公众参与渠道,为推动“共治”提供有效路径。整合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面力量,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实现多主体联动。培育社区治理“微组织”,在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时,培育成立商家自治协会、楼栋议事会、志愿服务队、广场舞队伍等“微组织”,实现居民与社区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社校合作、共建协议吸纳高校专家资源、大学生公益人才和高校志愿者进入社区实践,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社区治理提供专业咨询。引导第三方力量参与社区微治理,通过直接资助、政府购买、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社工、律师、家庭教育等第三方组织进入社区,面向社区群体开展专业性非营利服务,借助第三方力量补齐社区微治理短板。

  三、推动物业服务管理与社区微治理有效融合,为实现“共享”打下坚实基础。实践中,广大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仅是对建筑物进行管理,还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居民生活服务职能,在去年抗击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将物业企业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将极大程度地解决社区治理人手不足、居民最后一公里管理服务等问题。要建立社区居委会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物业联动服务机制和协同议事机制,建立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实时信息沟通平台。可以借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实行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即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居民小组长等,进入业委会、物业公司工作。同时,业委会委员、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可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形成齐抓共管的社区治理局面。通过社区居委会与物业企业人员“交叉任职”,推进社区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资源的优化配置,助推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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