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13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06 09:1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3〕76号 浏览量:{{ pvCount }}

张荣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法“住宅商用”进行专项整治的建议》(20231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从事生产经营、餐饮及娱乐、企业办公等现象增多,特别是违规改商用,造成小区公用设施使用紧张,楼板承重压力大,带来安全隐患。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职责,我厅主要做了以下3方面工作:

  (一)通过地方立法规范住改商行为。2018年,我厅牵头组织修定《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在新修定的《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了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的行为,包括:“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住宅、车位(库)、储藏间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并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县级以上城市管理、公安、应急管理、工商、规划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二)推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2020年以来,我厅深入开展全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共排查城乡房屋928万栋,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6.5万栋,并建立房屋“一楼一档”,纳入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各地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中,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查处了一批破坏房屋结构安全的住改商、违法违规装修等行为。

  (三)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省率先在全国完成房屋安全身份识别,建立全省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实施“一房一码”,通过扫描公安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实时展示房屋安全信息,实现动态监管。出台《福建省小散工程管理办法》《福建省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细则》,强化小散工程监管,所有经营性自建房“挂牌”上墙,建立月检、年检的“定期体检”制度。

  二、下一步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指导意义,我厅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规范住改商行为,重点做好以下3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房屋安全立法。配合司法厅加快推进《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意见措施,规范涉及装修活动的住改商行为,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持续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加快建立更科学、更高效的排查机制,重点突出整治人员密集区域、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等情形的“商用”住宅。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抄告+督导+整改+反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房屋,要求立即停业,并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治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物业依法服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配合做好住宅改商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王玉钱

  联系电话:0591—8754679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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