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28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13 09:1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3〕79号 浏览量:{{ pvCount }}

陈礼忠委员:

  《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经营监管专项整治促进民生和谐的建议》(202312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行业民生性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厅着力从完善政策法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入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配合修订法规。积极配合省人大推进《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从加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衔接、强化物业合同监管、完善业委会任职条件、规范物业相关主体职责等方面开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目前,省人大已完成《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初审工作。

  (二)完善政策文件。我厅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相继制定出台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双随机”服务质量检查、物业管理专家库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行为,完善行业政策文件,为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推动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推进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融合、推进业主自治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为推动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四)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公布投诉厅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网址、投诉通讯地址,以及设置厅信访接待室等措施加强投诉管理,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进一步畅通群众问题诉求渠道。同时,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与当地“12345”、信访部门加强沟通,结合日常工作,扎实推进物业管理信访投诉化解工作。

  (五)强化行业监管。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并开发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同时,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四大备案制度,加强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全过程监管。

  (六)整治公共收益。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责令限期整改物业小区2368个,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物业服务企业282家,信用减分处理物业服务企业226家,为业主追回公共收益4.06亿元,并建成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监管系统,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闽政通”上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感谢您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非常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诉求收集和办理反馈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要求2023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已有的统一网格进行管理,吸收一批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职工、业委会委员、楼栋长、各类志愿者作为社区兼职网格员,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平台作用,由社区党组织建立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收集、办理、反馈机制,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继续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修订《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增加业主、街道(乡镇)党组织、社区(村)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满意度评价,并将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重要衡量指标,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规范物业企业公示行为。督促各地认真贯彻《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的出入口设置物业服务公示牌,规范住宅小区收费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范围和方式,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四)建立物业管理监管系统。针对我省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积极开展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开发企业注册登记、合同备案管理、业主投诉闭环管理、公共收益管理等模块,为业主提供最直接、最便捷、最有效的反映问题新渠道。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陈  涯

  联系电话:0591-8760920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