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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常青委员: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建议》(202330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行业民生性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厅着力从完善政策法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入手,大力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我厅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相继制定出台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双随机”服务质量检查、物业管理专家库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行为,完善行业管理政策法规,为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推动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推进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融合、推进业主自治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为推动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并开发建设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同时,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四大备案制度,加强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全过程监管。
四是整治公共收益。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责令限期整改物业小区2368个,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物业服务企业282家,信用减分处理物业服务企业226家,为业主追回公共收益4.06亿元,并建成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监管系统,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闽政通”上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五是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公布投诉厅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网址、投诉通讯地址,以及设置厅信访接待室等措施加强投诉管理,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进一步畅通群众问题诉求渠道。同时,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与当地“12345”、信访部门加强沟通,结合日常工作,扎实推进物业管理信访投诉化解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非常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制定《福建省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福建省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工作,对业主大会已成立但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如期换届改选的,推进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形成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补位,在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和落实住宅小区业主的共同管理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制定物业党建联建行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开展物业党建联建三年行动,推动物业党建联建体制机制健全规范,指导街道党工委定期组织召集由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有关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物业问题化解机制,并适时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选树工作,总结宣传推广“红色物业”典型经验做法。
三是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由街道党(工)委指导社区党组织对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采取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实现兜底物业服务。探索将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与邻近小区捆绑打包、集中管理。在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应同步明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模式,纳入实施方案,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四是选树“美好家园”小区。在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五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多元化发展。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新途径,逐渐改变单纯依靠物业服务费盈利的传统模式,逐步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陈 涯
联系电话:0591-8760920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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