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勇铁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优化闽台乡建乡创相关政策的建议》(20231241号)悉,感谢您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8年以来,我厅围绕乡村振兴和两岸融合发展两个大局,启动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工作,6年来,省级财政共计补助1.72亿元,累计引进123支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45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在350多个村庄开展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覆盖全省80%以上县(市、区),培育了一批促进乡村振兴的合作样板项目,以“小切口”撬动对台工作“大事业”,探索了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助力乡村振兴和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相关做法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国台办和住建部向全国宣传推广,入选第三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案例和福建省改革品牌。
近期,我厅认真研究吸纳提案建议,进一步优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升合作成效。
(一)完善乡建乡创人才机制。一是我厅坚持每年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省青年建筑师协会,实施“政策有辅导、项目有信息、合作有对接、落地有跟踪、问题有协调”的全过程闭合服务,既协助新入闽台湾青年办理注册登记、法律政策咨询、技术规范解读、项目对接服务、跟踪协调问题,有效促进新团队迅速融入、签约合适项目,解决先就业、再创业问题,同时常态化举办交流分享活动,组织新老团队交流经验、相互带动。二是向全省定期征集意向合作项目,帮助台湾团队对接合适项目,对省级财政有安排建设资金补助的项目,经各地推荐、比选方案措施、专家评审、全省PK后确定,对有正向激励措施的项目,也通过各项目实施成效的比较,进行正向竞争,激励台湾团队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与。三是以闽清、三元、邵武3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为载体,引导台湾团队分别与三明学院、省艺术职业学院等省内高校,在田野调查、微景观设计、经验分享、毕业设计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争取尽快培育一支适应乡村建设、乡村振兴需要的师生队伍。四是引入“先造人、再造物”的台湾社区总体营造经验,实施党建引领和共同缔造,发动社会各界、村民深度参与乡建乡创,提升乡建意识和能力,同时持续组织30多支大陆团队配合台湾团队开展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推动两岸人才经验共享、专业互鉴、协同发展。
(二)扩大两岸职业资格互认。一是采认台湾企业资质。允许备案的台湾建筑企业在平潭、厦门从事除工程勘察活动以外的建筑活动。台资建筑业企业承接福建省内建筑工程项目时,取消投资比例限制,在自贸试验区内成立的台资建筑业企业与大陆建筑业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已在平潭、厦门备案的台湾建筑企业85家。二是采认个人职业资格。支持平潭采认台湾建筑业个人执业资格,目前已完成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等39项对台职业资格采认,有13人办理职业资格采信。厦门市出台《两岸工程技术人员在厦门市执业范围对照表(试行)》,推动两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证书互认。目前,在厦门、平潭备案的台湾建筑专业人士147人。三是探索建筑标准共通。两岸共同编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海峡两岸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无障碍设施工程等5项建筑行业标准,在平潭“台胞社区”项目试点应用。
(三)构建多级对接服务网络。一是依托福州三坊七巷的“海峡建筑师家园”,在台北(大稻埕)、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平潭等多地设立服务网点,实现线下网点联动,拓展完善“1+N”服务网络,不断为台湾团队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建立健全了省市县联席会议制度和住建系统三级服务对接机制,帮助台湾团队对接项目,加快项目签约、落地。三是实施“两评价”促“双提升”。组织辅导服务单位、项目业主、县级住建部门和台湾团队,从敬业精神、专业水平、服务态度、驻村情况、共同缔造、合同履行等多方面,分别对项目落地成效和台湾团队服务成效开展量化考评,强化评价成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监管服务,促进项目落地成效和台湾团队服务质量“双提升”。四是建立省市县住建部门每月逐级调度、辅导服务单位逐个项目跟踪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协调解决资金下达、款项拨付和业主履约等方面问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建立约束机制,明确存在补助资金滞留且未整改到位的县乡,不得申报新的财政补助项目。
(四)拓展深化合作内涵。一是我厅今年印发《关于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和两岸融合的指导意见》,将乡建乡创合作内容拓展到探索“以人为中心”的乡村振兴,以服务本地居民为中心,兼顾城乡融合,围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开展三类农房改造(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改造)、完善惠民公共空间、完善乡村景观设施、完善设施运管机制、探索收益保障机制、探索闽台融合措施等七方面内容共建共创,探索乡村振兴、两岸融合模式机制。二是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和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样板村实施成效要素的通知》,细化量化样板创建目标和工作标准,统筹安排6000万元支持3个样板县、8个样板村对标创建,鼓励不同专业台湾人才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文化挖掘、文化创意和特色产业培育,逐步培育一批类型多元、内涵丰富,当地居民满意度高、可自我造血、可复制推广的样板项目,集中连片推动县域乡村振兴。目前各类样板正有序开展创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意见,在人才培育、两岸互认、辅导服务、样板培育方面继续创新发力,鼓励和吸引更多台青来闽追梦、筑梦、圆梦,在探索乡建乡创助力乡村振兴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一)深入推进乡建乡创人才培育工作。坚持每年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辅导服务单位,实施“政策有辅导、项目有信息、合作有对接、落地有跟踪、问题有协调”的全过程闭合服务,助力新老台湾团队交流经验、相互带动、协同发展。每年持续安排5000万元支持100个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比较、全省PK的正向竞争机制,激励台湾团队发挥所长。实施“以台引台”,讲好在闽“台湾团队故事”“台湾青年故事”,引导台湾团队走进台湾高校开展交流活动分享大陆创业心得,更多地引入台湾大学生和创客来闽参与乡建乡创,助力两岸融合。继续依托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项目,推动台湾团队与省内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持续推进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计划,推动两岸人才良性交流、互学互鉴。
(二)继续扩大两岸职业资格互认。持续扩大建筑领域台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采认范围,拓展两岸建设行业标准互通,更大力度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支持台湾团队组建公司,申请设计资质,以公司化运营模式统筹项目承接、协调沟通等相关服务,促进台湾团队从过去的“陪护式服务”向参与“商业运营管理、创造效益”的角色转变,确保“留得下、有活干、效益好、得好赞”。
(三)持续拓展多级服务网络。持续拓展完善“海峡建筑师家园”“1+N”服务网络,发挥省市县联席会议制度和住建系统三级服务对接机制作用,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开展项目实施成效和台湾团队服务评价,加强评价成果运用,推动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走深走实。
(四)“点”“面”推进示范样板创建。每年继续安排5000万元支持100个合作项目,持续做好乡建乡创项目“面”的广泛性。坚持以乡建乡创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完善样板县、样板集镇、样板村创建标准,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各地培育更多样板项目,塑造更多“点”的生动性,串点连线成片推进区域乡村振兴,形成乡建乡创集聚效应。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三类样板创建成效考评,强化成果运用,对成效好的项目和设区市予以正向激励,对整体创建成效差的设区市采取通报、减少次年补助名额等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闽台乡建乡创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领导署名:苏友佺
联 系 人:何佰昭
联系电话:0591-8782503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