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017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14 08:3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3〕97号 浏览量:{{ pvCount }}

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界:

  《关于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责任,提升无障碍环境管理水平的建议》(20232017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无障碍建设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无障碍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要把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作为完善城市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将加快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2023年无障碍设施建设连续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亿元;2023年省人大将“关于统筹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的建议”列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我厅会同省残联等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体系、示范样板引领、监督检查通报、开展体验验收、宣传培训等措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并在2022年住建部全国无障碍设施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典型交流发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系统规划。2010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早于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十三五”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残疾人保障、老龄事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省残联还牵头会同15个部门单位编制《福建省“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印发《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居住区和居住建筑、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七类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推动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

  (二)开展样板建设,注重示范引领。落实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要求,全省累计完成各类无障碍改造提升项目1685个。我厅制定《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建设指引》,统一样板项目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打造样板。

  2021年,以残障人士需求多的重要公共建筑和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为突破口,全省打造完成了260余个“点”上的样板项目,包括城市主干道、公园广场养老机构等公共建筑。

  2022年,以实现残障人士能“出得了门、下得了楼、办得了事、就得了医、进得了公园”为目标,打造10分钟无障碍生活圈,建成了福州市台江区福瑞社区、龙岩市莲东-东山片区、漳州东山县道周路片区等一批衔接畅通、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无障碍样板区域。

  2023年,在部分县(区)继续打造11个无障碍样板街道,力争形成更多实物样板,引领带动全省无障碍环境改善提升。

  (三)加强部门协同,突出宣传引导。2019年省残联牵头,会同14个省直部门单位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省、市、县建立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省政府残工委配套印发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清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建立工作情况季度通报机制,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住建部门除牵头推进无障碍品质提升行动外,还组织制定无障碍设计、施工验收、适老化改造等地方标准,定期举办无障碍建设技术培训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交通部门推动无障碍出行,完善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站台的上下车无障碍渡板,全省76个二级以上汽车站、11个水路客运站、111个城市轨道交通车站、336个公路服务区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

  民政部门推动养老机构无障碍改造,并部署村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卫健部门加快医疗康复建筑无障碍提升改造。

  文旅部门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等级评定重要指标,全省已建成的91家公共图书馆、97家公共文化馆,均已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

  商务部门将无障碍设施作为绿色商场评价的指标之一,推动商场无障碍设施建设。

  铁路部门实施火车站无障碍畅通工程,全省地级以上车站均已安装自动扶梯和无障碍电梯,配置无障碍卫生间,各站所均配备了轮椅、担架等基础服务设施。

  省市县残联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并聚焦残疾人诉求开展80余次督导和主题体验活动。

  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百余件。

  同时,为提高社会无障碍意识,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无障碍宣传,积极制作扶残助残公益视频公益广告,在“文明福建”公众号、“文明风”网站和广播、电视专栏滚动播放,并在地铁、公交、灯箱、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无障碍公益宣传海报,通过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网、中国建设报等媒体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提高,无障碍环境受益人群不断扩大。但诚如您所言,我省无障碍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无障碍设施被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缺乏连贯性、无障碍环境缺乏有力监督等。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1.加强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认真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住建、民政、交通等部门加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管,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2.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结合“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住建部门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定期查找无障碍设施短板弱项。督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作为城乡品质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不符合无障碍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3.加强无障碍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的主体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和使用安全。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城管部门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残联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督导员督导工作,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工作。

  4.积极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按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要求,每2年开展评选一次,奇数年为申报年,偶数年为评选年,创建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今年经省住建厅、省残联组织申报和初审,已推荐福州、泉州2个设区市和石狮、闽清、东山等9个县(市)申报创建示范城市(县),下一步将根据住建部、中国残联反馈意见推动各地扎实做好创建工作。

  (二)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1.落实协同工作机制。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福建省加快推进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和《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要求,县级以上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2.开展体验试用工作。省住建厅、省残联共同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试用试点工作,在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前,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或相关组织参加体验试用,积极听取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张富城

  联系电话:0591-8761374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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