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锦山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建议》(20231343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1年,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从提高配建标准、加强规划布局、完善“四同步”规则、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加强运营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通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建设及移交等环节的堵点。2022年,我厅会同省发改委、民政厅转发国家部委《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布局规划和完整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宜居建设工程”,部署各设区市开展城市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全面排查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问题,因地制宜配齐养老服务设施。据统计,2021年全省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居住区251个,配建达标率83.6%;2022年全省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居住区226个,配建达标率91.1%。
(二)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2023年,全省启动71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力争用2年时间开展试点示范,从方便社区老年人、儿童基本生活需要出发,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配套建设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便利店、食堂、理发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体育健身设施和休闲场所,补齐社区设施短板。省里遴选9个完整社区建设省级样板工程,每个样板由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除厦门市)。其中福州市鼓楼区凤湖社区、厦门市湖里区东荣社区、三明市永安巴西湾社区、漳州市龙文区福隆社区、宁德市福安市阳春社区等5个社区列入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三)改造提升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2021年,省政府批准同意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省启动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工作。2022年、2023年,无障碍设施建设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推进各类便民服务、医疗康复、金融通信、养老机构等重要公共建筑以及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机场、公共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排查和改造提升。我厅编印《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建设指引》,举办无障碍设施建设宣贯培训班,结合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推进机制,建立“专班+专人+专家”机制,进行常态化调度和通报,并联合残联组织各地开展检查验收和试用体验。2021年以来,全省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685个,打造了264个无障碍样板项目和福州市台江区福瑞社区等10个衔接畅通、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无障碍生活圈样板区。2023年,全省继续打造10个无障碍样板街道,力争形成更多实物样板,引领带动全省无障碍环境改善提升,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环境更加宜居、便捷。
(四)推动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加强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住建部编制的《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制定出台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为住宅适老化改造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适老化改造,重点改善住宅楼出入口坡道、台阶、楼梯、扶手,改造小区道路、绿地、休闲活动场所等公共空间,消除环境高差,改善夜间照明,并配套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快递站点等各类服务和便民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2021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1.9亿元支持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100多个,惠及居民57.2万户。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全省约有6417.58万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增设电梯,涉及电梯822部。
(五)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修订《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管理,予以信用加分。会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 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融入基层治理,逐步健全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建议,为我省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品质,助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指导意义。我厅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5项工作。
(一)合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合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管理工作,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移交办理、运营管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居住区按要求同步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切实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二)加快改造提升公共无障碍环境。指导各地通过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问题短板,以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兼顾其他有需求人群无障碍出行和融入社会生活为鲜明导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谋划实施一批公共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逐步消除历史欠账。
(三)抓好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落实住建部办公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的工作要求,会同发改、民政、商务、卫健、体育、能源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整合有关资源、资金和力量,指导督促试点社区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落地生效,树立典型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引导更多社区不断补齐养老设施短板,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不断提升社区环境适老化水平。指导各地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从方便社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适老公共环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1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年人生活和出行条件。结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推进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五)积极推动“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提供便利,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检查,积极选树示范典型,发挥带动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厅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李映寰
联系电话:0591-8752772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