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05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5-29 15:5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7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卢健委员:

  《关于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案》(20241051号)由我单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和工信厅等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主要从加快编制实施方案、规范前端收运行为、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大力推广再生产品、强化工作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力争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就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从用地保障、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科技投入等方面扶持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各类主体使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品等,推进包括建筑垃圾在内的各类固废资源循环利用。

  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价格信息目录》《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各地市推动落实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比例。各地积极引进企业落地,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从87家增加至96家。2024年,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推动综合基地项目建设,提升我省资源化处置能力和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以来指导支持各地策划生成建筑垃圾处置项目10多项,同时加强环境要素保障,服务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提前优化选址,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202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环评审批21件。

  省工信厅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对经过培育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海峡环保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供地保障和规划审查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案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促进资源再生利用。

  (一)进一步培育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13个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设。重点指导帮扶宁德寿宁二期、平潭君山片区、福州永泰、南平浦城、三明三元、莆田涵江、泉州台投、厦门海沧等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继续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申报落实增值税70%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90%减免。加快编制出台《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会同省工信厅引导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技术攻关,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同时积极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延伸产品链条,不断提升再生产品的竞争力。

  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商务厅等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决策部署,尽快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财力和政策支持,在机制制度、财税金融、用地保障和评估激励等方面强化支撑保障,加快构建我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我省建筑垃圾处理全产业链健康发展。支持已出台“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的福州市、厦门市等地加强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积极通过选树“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等措施,鼓励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规范健康运营。

  省工信厅将持续深化企业培育,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名单,推动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享受我省出台的促进行业发展、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工业企业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入省工业龙头培育企业名单。

  省自然资源厅将强化建筑垃圾资源活化利用要素保障。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用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合理用地需求;督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对建筑垃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行联合审查和联合技术服务制度,提升审批效率。

  (二)进一步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

  省住建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市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再生产品应用比例,将再生产品应用列入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应用比例,推动再生产品占建安费用超过30%的市政工程项目,允许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单独施工招标且超过3000万元的允许采用综合评标法;指导各地市造价机构对接服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及时采集、发布再生产品信息价格,为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省工信厅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绿色环保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建材供需对接活动中积极推广再生骨料、路面砖、透水砖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监管

  省住建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市进一步健全收运处置全过程管控机制,分类规范收运行为,加强收运过程监管,升级完善各地管控平台功能,使其能覆盖建筑垃圾的产生、运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收运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共享等方式实现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不按规定路线与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制度要求,配套建设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刘艽明

  联系电话:0591-8760653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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