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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卫东委员:
《关于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规范管理的提案》(202413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村民建房涉及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等方面,我厅按照职责分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021年,我厅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工作机制。
2023年,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推动九市一区本级和84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房“带图审批”、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乡镇专业技术力量配置、工匠全覆盖轮训、省市县层级指导等制度机制。
二、加强建筑风貌管控。省级分五批先后编制了5套《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10套《福建省农村住宅设计图》、7套《福建省灾后重建农村住宅施工图》、6套《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设计方案》,提炼了“黛瓦歇山顶,粉墙小披檐”、“封脊垂带曲屋面,竹节栏杆石构件”、“双燕归脊挂山花,窗套砖雕石马牙”、“披檐坡屋面,青瓦木穿斗”等地域风格,印发全省村镇,免费供各地农村建房户选用。
推动全省84个县(市、区)均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和户型多样的通用图集,引导村民开展农房建筑立面设计,同时纳入乡村规划许可要件,实施批后监管。
三、规范开展现场管控。出台《关于强化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的通知》,制定建设行为、地基基础、墙体砌筑、楼屋盖施工、模板安拆、脚手架安拆、起重设备、现场施工安全8个方面35个检查细项和标准,明确巡查、整改、复查的闭环流程,指导乡镇实施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现场监管。
制定农房检查“五个一”标准,组织市县住建部门依托住建行业安全检查APP,每月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委托第三方每半年开展数据采集和明察暗访,现场抽查农房施工质量安全和风貌管控情况,倒查县乡监督履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监管队伍和工匠队伍力量。推动全省84个县(市、区)通过县级政府购买施工或监理企业服务、干部调配、劳务派遣、技术人员服务、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措施,全面加强乡镇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配置,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建立由工匠“带头人”承揽农房建设业务、对质量安全负责的制度,提升农村建房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纳您提出的建议,完善相关技术导则,加强工匠培训和现场监督管理,全力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能力。一是将乡村院落设计融入即将出台的《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抗震)和建筑风貌管理技术指南》《福建新时代宜居农房设计指南》中,进一步完善农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二是推动县乡采取“现场观摩、基地实训、技能竞赛、专家授课、现场讲评”等多种方式,开展村镇建设干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匠人员年度轮训,提升工匠队伍水平;并着手制定出台《福建省乡村建设工匠暂行管理办法》,提升监管人员和工匠人员技能水平。三是持续通过“四不两直”暗访、委托第三方数据采集方式,开展农房质量安全督导。
领导署名:苏友佺
联 系 人:张海林
联系电话:0591-8761615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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