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18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04 09:0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79号 浏览量:{{ pvCount }}

陈登辉委员:

  《关于加快山区天然气LNG加气站布局 助力山区物流产业解难提速发展的提案》(202411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出台有关政策规定

  一是根据《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在我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明确要求,2021年底前取消省住建厅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下放地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共有7座。

  印发《关于规范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经营活动的通知》,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等建设加气站,由土地权属者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有关规划和施工许可,履行项目验收及备案手续。同时,对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的申报材料简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印发《福建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3-2025年)》,提出2023-2025年我省城镇燃气发展的主要目标、五大重点任务和系列政策措施,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推动智慧燃气发展,筑牢燃气安全底线,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燃气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地区发展差异显著缩小,逐步构建供应更稳定、利用更广泛、设施更完善、运营更规范、安全更可靠的发展格局。

  二、天然气汽车发展现状

  随着国内省内政策导向对电动汽车等关注度和相关补贴持续提升,叠加电动汽车规模和技术快速增长,更具性价比的电动汽车快速放量,持续挤压天然气汽车需求和规模。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开始明显下降,使用新能源代替传统能源和天然气的趋势非常明显。如:我省城市汽车加气行业持续萎缩,全省燃气汽车加气站量前年的90座数锐减至目前的40家,总量减少50%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编制(修编)燃气发展规划并督促严格落实,加快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燃气场站提标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以及燃气安全生命线工程建设等。

  二是指导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确需增设加气站予以支持,规范汽车加气站规划与建设手续,简化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特别是对高速公路燃气加气站审批下放事中事后加强指导。

  三是督促各地扎实推进全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利用全省燃气安全检查APP严格落实燃气加气站巡查要求,将不良记录纳入燃气企业信用管理。

  领导署名:朱子君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591-876748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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