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20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15 09:1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104号 浏览量:{{ pvCount }}

林义良委员:

  《关于恢复福州省府路一号历史风貌的提案》(202422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能分工,我厅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等工作。近年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积极推进名城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认定公布。截至目前,全省有11座历史文化名城,49片历史文化街区,10283栋历史建筑,3039栋传统风貌建筑。二是支持街区整治提升。每年选取10条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列入年度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省级给予补助,要求明确三年工作任务清单,开展整治提升和活化利用。补助历史建筑修缮。2022年起连续三年针对全省已完成保护修缮的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实施“以奖代补”,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不同等次的奖补,以此带动民间资本和社会投入。

  经了解,省府路1号(榕城大剧院)建筑于2023年12月公布为鼓楼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下一步,将结合我厅职能:一是指导福州市有关部门对省府路1号建筑开展挂牌保护、测绘建档、保护图则或保护方案编制等工作。二是督促福州市相关部门对该建筑业主及使用单位做好修缮改造的工作指导,在保持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丰富和提升该建筑的现代功能,尽可能展现“闽浙总督府”历史价值,并做好与城市和城区生活的有机融合,以用促保。三是支持该建筑按照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使用要求,在符合条件后由福州市有关部门推荐作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补助对象。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涂远承

  联系电话:0591-875484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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