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01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16 14:2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4〕8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兰锋委员:

  《关于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的提案》(202410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行业民生性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近几年来,我厅着力从完善政策文件、强化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党建联建等方面入手,大力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已开展工作

  (一)完善物业政策文件。修订出台《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修订出台《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分值,并在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

  (二)规范企业履约行为。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四大备案制度,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全省累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缴存公共收益7.82亿元,并建成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监管系统,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闽政通”上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三)加强物业党建联建。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 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开展三年提升行动,强化物业党建联建,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条块联动、多方协调、群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积极推动街道社区依法组织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组织、指导、监督业委会的选举和换届,健全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非常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物业等级标准。研究制定《福建省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拟将小区物业服务细化成综合管理、设备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洁绿化等6个模块,设置5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服务内容,作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参照依据,并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价格收费体系。

  (二)强化物业党建联建。联合省委组织部、社工部、政法委印发《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依法履职,及时牵头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

  (三)加强信用综合评价。指导各地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物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违规企业予以严格监管,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陈  楠

  联系电话:0591-8760652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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